第一章
可怜而又过于机警的姑娘扭过身来瞄了我一眼。
我确实是在咯咯地笑着。我又想起了那些有关我名字的老掉牙的笑话。对父亲的敬爱在我心底油然而生。啊,敬爱父母那种又酸又甜的滋味儿呀。它纯粹得决不亚于你五岁时吃酸糖球的感觉。道格拉斯·“白面团”·马登——对他的朋友与对他那唯一的儿子也就是我来说是大马登——有一次曾叫我小麦克要不就是麦克麦克,过了一阵子又叫我双麦克,叫我突米,最后还是又管我叫起蒂姆来。我一边呷着酒,一边思考着我名字的词形学意义,我咯咯地傻笑了起来。在我的生活旅程中,每改一次名字,就会发生一件事儿——要是我能把那些事记住就好了。
现在,我试图在心里给我的首篇文章盘算出第一套词组来(标题多棒啊!《在我们的荒野上——对心智健全者的研究》,作者:蒂姆·马登)。我应该为爱尔兰人说上那么几句,解释一下他们干吗要喝那么多酒。这可能与睾丸激素有关吧。爱尔兰人的睾丸激素很可能要多于其他男性。我父亲就这样。睾丸激素的跃动令他们难以管教。荷尔蒙很可能需要用酒精来化解。
我坐在那儿,手里拿着笔,喝了口波旁威士忌,差点把我舌头给辣掉。我没准备咽下去。这个标题差不多是从第一天开始直至今日在我脑海中浮现的一切了。我只能静思默想海浪了。在这寒冷的十一月的夜晚,从某种程度上说,休息室窗外的翻滚的海浪与我脑海中那汹涌的波涛有很大的相似性。我的思路枯竭了。我对酩酊大醉后想象的贫乏深感失望。这和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刚刚琢磨明白宇宙的真正关系可惜你的词汇却跟不上趟没什么两样。
就在这时,我注意到,在望夫台酒家我的这片小天地里,不再是我独自一人。离我不足十英尺远的地方,有个长得和帕蒂·拉伦一模一样的金发女人与她的男伴坐在一起。要是我不能给我敏感的直觉找到另外的解释的话,那么很明显,她是和那小子一块进来的。那小子衣冠楚楚,一身花呢与法兰绒料子,两腮灰髯,脸膛晒得发红,看上去活像个律师。是的,那个妇人同她的美男子坐在一起。他们桌上放着酒,所以他们一定会扯上一阵子的(用不要脸的语调来扯,最起码她的语调就够不要脸的)。五分钟?十分钟?我看得出他们已经估摸过我了,可不知什么缘故他们居然会厚着脸皮不理睬我。不晓得那个穿花呢与法兰绒的是不是有几招真功夫,看上去他不像是个武林高手,倒像是个网球运动员;也不了解这对夫妇是不是富有,富有到连陌生人都从未让他们不愉快过(他们的府第被盗除外);更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对紧靠在他们身边的这具有躯干、有脑袋、有四肢的躯体不屑一顾。对所有这些我都不甚了了,但至少有一点我是清楚的,这就是那个女的在大吵大嚷地说话,好像我根本就不存在。在这令人烦恼的时分,这是多么大的一个侮辱啊!
不久我便明白了。从他们的谈话方式上,我推知他们是加利福尼亚人。他们举止放荡,大大咧咧,同光顾慕尼黑酒吧的新泽西游客没什么两样。
由于我的注意力全都用在了那些只有情绪低落的人才能感受到的沉重的心理活动中,大脑就如一头归栏的大象,步履蹒跚,东碰西撞。最后,我终于还是爬出了我那高低不平的自我专注的沙丘,看了看他们。这下我才看出,他们对我冷漠不睬既不是因为他们狂傲自大、自信心太强,也不是因为他们单纯无知,正好相反,是因为他们正在演戏。只不过是一组亮相罢了。那个男的早就警觉到,对我这样死盯着他们不放的人决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弄不好我就会给他们带来真正的麻烦。而那个女的呢,正像我所估计的那样,一定认为自己的举止要是不像天使就得像荡妇,不然就太让人难以忍受了。选择其中任何一者都可以。她在往前冲呢。她希望激怒我。她想考验考验她那位美男子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