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销售渠道策略
(2)独家分销。生产者有意识地限制经营其商品的家数,最极端的是独家销售,进行排他性专营。
(3)选择型分销。介于两者之间,利用一家以上的,但又不让所有意愿经销的中介机构都来经营某一特定产品,目的是和经过选择的中间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以获得较好的成效。
3.渠道成员的条件和责任
企业必须确定渠道成员的条件和责任。主要包括:
(1)制定公平合理的价目表和折扣表。
(2)对提早付款的分销商给予现金折扣或其他特殊保证。
(3)地区权利划分,即分销商在什么地区范围内享有特许经营权。范围和责任必须划分清楚,尤其是对于特许经营和独家分销。
例如,麦当劳向其特许经营商提供店面、促销支持、培训、通用管理和技术支持等;与之对应,特许经营商必须达到有关物资设备的标准;适应新的促销方案,提供所需信息及购买指定的食品原料等。
在确定了渠道选择的几种方案后,企业还需按照经济性、可控性和适应性三个标准来进行评估和选择。
首先是经济性标准,用来衡量各渠道方案的销售量大小以及各自达到不同销售水平时的成本大小。主要是比较每个方案可能达到的销售额及费用水平;比较由本企业推销人员直接推销与使用销售代理商哪种方式销售额水平更高;比较由本企业设立销售网点直接销售所花费用与使用销售代理商所花费用,看那种方式支出的费用小,企业对上述情况进行权衡,从中选择最佳分销方式。
其次是可控性标准,涉及对于销售渠道的控制问题。一般来说,采用中间商可控性小些,企业直接销售可控性大,分销渠道长,可控性难度大,分销渠道短,可控性较容易些,企业必须进行全面比较、权衡,选择最优方案。
再次是适应性标准,考虑每种渠道的延续时间、获得新的销售渠道的可能性等问题。如果生产企业同所选择的中间商的合约时间过长,而在此期间,其他销售方法如直接邮购更有效,但生产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这样企业选择分销渠道便缺乏灵活性。因此,生产企业必须考虑选择策略的灵活性,不签订时间过长的合约,除非在经济或控制方面具有十分优越的条件。从经济和可控的角度考虑,含有长期义务承诺的渠道更为优越。
第六节 销售渠道的管理
为了保证系统能长期高效地运作,以实现企业的分销目标和整体目标,企业还必须对销售渠道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必要时对渠道进行调整。
生产企业的销售渠道管理的一个重点是处理与各网络成员的关系。
1.建立销售渠道资料库
企业要注意与渠道成员进行双向沟通,注意收集、整理各销售渠道成员的信息资料,分别为他们建立资料库。凡是与销售渠道成员有关的信息,如市场覆盖面、营销额、商品构成、价格、广告、资本、声誉、竞争地位等都可收集,并分别为每一个成员建立一份档案,作为评估和管理销售渠道成员的依据。
2.密切与中间商的关系
传统处理中间商关系的方法是以自己为中心,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两面手法,如高利润、补贴与推迟交货、终止供货的方法,从长远来看,这种合作方式也不稳固。如何建立与中间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只有在加深对中间商的了解基础上,建立一套有计划、实行专业化管理、垂直的市场营销系统,把生产企业与中间商牢牢地结合在一起。
了解中间商的需要和对生产企业的愿望,包括在价格、交货情况、促销、市场调研、培训和售后服务方面所需要的合作。在此基础上,确定双方的合作目标、存货水平、广告、促销和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