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意外转折,国退民进新国策
9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总书记在报告中对传统的公有制理论作出重大修正,提出了“混合所有制”的概念,认为非公有制经济已经不仅仅是“补充”,而且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社会主义性质。
至此,关于国有企业该不该进行产权改革的争论宣告结束。
《人民日报》评论员马立诚和凌志军在畅销一时的《交锋——当代中国三次思想解放实录》(1998年出版)一书中,将此次关于姓“公”姓“私”的争论视为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1992年(关于姓“社”姓“资”的讨论)之后第三次重大的思想交锋,而中共十五大的召开则表明中国开始了第三次“思想解放”。
思想廓清之后,政府开始大)J阔斧地实施“抓大放小”,但思路却发生了转折。在此之前,“抓大”思路是“由国家主导,重点扶持若干家优势企业向财团模式发展,使之成为有国防竞争能力、代表中国实力的巨型公司”。可是日韩财团在金副风暴中暴露出的脆弱,让中央政府对这条路径彻底失去了信心。连大宇这样的企业都无法抵抗国际金融资本的袭击,那么中国的“类大宇”企业们能够逃脱出这种命运吗?
于是,一种新的“国退民进”的新战略出现了,它的基本思路是,国有资本从完全竞争领域中大面积退出。在一份报告中,专家们建议国有企业应该从164个竞争性行业中“坚决撤出”,同时在上游能源性行业中强势地形成垄断格局,这些行业包括——钢铁、能源、汽车、航空、电信、电力、银行、保险、媒体、大型机械、军工等。在这些领域,政府将竭力排斥民间及国际资本的竞争,通过强化垄断来保证国有企业的既得利益,作为国有资本的所有者,其角色不是减弱而是更为增强。这一国策之确定,对中国经济和企业的成长逻辑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