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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改革:由农民发动的工业化运动
    从1978年到之后的15年间,中国最重要的经济事件几乎都不发生在城市,而是在“城墙”外的广袤农村。这是本轮经济变革中最不可思议也是最迷人的地方。数以百万计的没有受过任何工业化教育的农民崛起于草莽之间,成为了计划经济的“掘墓人”。

    变革的动力是从土地里进发出来的。已经实行了20多年的人民公社制度把全国农民牢牢地拴在土地上,“大锅饭”的弊端毕现无疑,农业效率低下到了让农民无法生存的地步。1978年,产粮大省安徽省从春季就出现了旱情,全省夏粮大减产,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逼到了包产到户的路上。包干制竟十分灵验,第二年小岗村就实现了大丰收,第一次向国家缴了公粮,还了贷款。在当时的安徽省委书记万里的强力支持下,小岗村的大包干经验,一夜之间在安徽全境遍地推广,与此同时,另一个农业大省四川省在省委书记赵紫阳的努力下也开始推行包产到户。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尝言:“土地出产之少,主要不在于土地肥沃程度,而在于居民是否享有自由。”此言在1978年的中国再次得到印证。

    包产到户是对人民公社制度的否定。事实上,早在1961年安徽省就进行过“按劳动力分包耕地,按实产粮食记工分”的联产到户责任制,这一试验遭到毛泽东的强烈反对,省委书记曾希圣以及赞同包产到户的农村工业部部长邓子恢因“犯了方向性的严重错误”而先后被撤去职务。17年后,安徽和四川的试验仍然在党内遭到不同程度的质疑,与安徽比邻的浙江省一直到1982年才开始全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邓小平对包产到户予以坚决的支持,多次口头承诺“联产承包责任制50年不变”。1984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联产承包15年不变”。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

    以承包制的方式把土地“还”给农民,是一次不彻底的土地改革,它没有触及土地性质,为日后的土地纠纷埋下种子。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这一改革非常灵验地、一次性地解决了粮食问题,此后的中国改革几经波折却从未发生粮食危机,“粮稳而心定”,此举居功阙伟。另外一个重大的效应是,包产到户让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在土地严重缺乏而观念较为领先的东南沿海地带,大量闲散人口开始从土地中“溢出”,在票证经济的禁锢下,他们无法进城,于是“洗脚上田”,开始在城市之外“村村点火,乡乡冒烟”,从事各种非农产业。 这些非常初级的工业作坊,早期被称为社队企业,之后被称为乡镇企业,亦即民营经济在1956年“绝种”之后的再度复活,它们在制造、流通及金融三大环节对铁桶般的计划经济体系实施了“蚂蚁咬堤”式的侵蚀和破坏。

    乡镇企业全数布局于“吃穿用”等民生产业,这也是以重工业投资为特征的国营经济的软肋。农民们的技术几乎都是“偷”来的,很多国营工厂里的技术人员白天在工厂里喝茶看报,到了周末,便卷着图纸跑出城到乡镇企业里兼职,他们被戏称为“星期天工程师”。国营工厂里的设备和原材料被倒卖到农村,甚至连品牌也被以很低的价格租售给乡镇企业。

    农民们生产出来的食品、服装以及自行车等,无法进入陈云等人构筑的国营流通体系。一年一度的广州商品交易会是全国最重要的商品交易大会,很多民营企业家日后回忆道:“我们没有进场的资格,就用三种办法,一是贿赂门卫混进去,二是从下水管道爬进去,三是在会场外摆摊自建一个非法会场。”第三种办法催生出了所谓的专业市场,即农民在一些偏远的农村或城乡结合地带自建各种专业性的交易场所,比如纽扣市场、编织袋市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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