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史人物 南方海盗
1662年,郑成功(1624-1662)在台湾去世的时候,年仅38岁,此时他被南明的永历帝封为延平郡王,是无数遗老光复大明的惟一希望。在中国正史上,郑成功因收复台湾而被看成是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不过在企业史上,他的身份则比较微妙,他和他的家族在很多时间里是中国南方最大的海盗商人集团。
明朝自开国之后,就颁布了“海禁令”,1492年之后更是强调“片木不得下海”,当海外贸易的正常渠道被全面封杀之后,非法的海盗事业就变得十分蓬勃且难以遏制。种种史料显示,从十五世纪到十九世纪末的四百多年里,跨越明清两代,南中国海是全世界海盗最为盛行的地区之一,极盛时多达15万人。
浙江、福建、广东一带地狭人稠,从来有涉海经商的传统,海禁实施之后,沿海民众无所得食,于是铤而走险,从事非法贸易,他们将硫磺、兵器、铜等违禁物资以及丝绸、茶叶、棉布还有瓷器等,长途贩运到南洋,与那里的葡萄牙人(占据马六甲)、西班牙人(占据吕宋岛)和荷兰人(占据巴达维亚)交易,再由他们转销至欧洲、非洲和美洲市场,同时将海外出产的苏木、胡椒、象牙、银币等输送回国。因为官方限制,所以走私的利润就非常之高。《明实录》中说,“其去也,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其来也,又以一倍而博百倍之息。”
明中期,最出名的海盗竟是一群来自徽南的商人。最早在江浙东南沿海从事走私的是歙县人许辰江、许本善等。嘉靖初年,歙县许村的许家四兄弟组成了一个势力庞大的海盗集团,他们以宁波附近的双屿岛为基地,把商品贩销到了泰国和马来西亚的马六甲,浙江官员在给朝廷的报告中称许氏集团为“海上寇最称强者。”
到了嘉靖中期,许氏集团被击溃,其部下、同样是歙县人的汪直起而代之,他的贸易基地是舟山烈港,拥有数万之众和载重量达120吨的海船上百艘,其贩运区域更扩大到了北部的日本、朝鲜,一度控制了萨摩州的松浦港。汪直还自封为“徽王”,凡“三十六岛之夷,皆其指使”,俨然是一个独立的割据王国。据记载,汪直能够造出超级大海船,“造巨舟方一百二十步,木为之城,楼橹四门备具,上可驰马,容二千人。”从这一描述看,汪直大船堪与郑和的“宝船”相比,其集团实际上是一个“军事-商业复合体”。
除了徽商背景的海盗之外,另外一个人数庞大的走私集团来自福建的漳州、泉州一带。这些中国籍的海盗与日本浪人纠结在一起,成了让明政权头痛不已的“倭寇之祸”,他们游戈于浙闽沿海,有商机则交易,乘人不备则劫掠。对于“寇商一体”、“中日混合”的事实,明人其实非常清楚,嘉靖年间的抗倭名将胡宗宪就曾统计过,福建沿海数万倭寇之中,漳州、泉州人就占其大半。他继而写到,“倭寇与海商其实是同一个人,如果开放海禁,倭寇就转身变成了海商,如果实施海禁,海商就立即变成了倭寇。”
崇祯年间,因北方战事不断,朝廷无暇顾及海事,走私成公开之势,拥有雄厚资本的“豪门巨族”、“湖海大姓”纷纷私造大船,经营外贸,明末屈大均追述说“在昔全盛时,番舶衔尾而至……豪商大贾,以其土所宜相贸,得利不赀”。1642年(崇祯十五年),万历名臣海瑞的孙子海述祖,在海南岛自造一艘首尾约长28丈、桅高25丈的大舶,“濒海贾客三十八人凭其舟,载货互市海外诸国,以述祖主之”,这一年从广州扬帆出海,“次年入广州,出襄中珠,鬻于蕃贾,获赀无算,买田终老”。象海述祖这样,经不住暴利诱惑,捞一票就走的人估计不在少数。
郑成功出生在一个海盗家庭,他的父亲郑芝龙是南中国海一个海盗集团的首领。他的母亲是一个日本人,而他的出生地是日本九州平户川内浦千里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