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932年:救亡的经济
罪行,“罚金”达1万墨西哥元(2500美元)。凡是被处以罚款而称无力支付的店主,就被押进反日协会的监狱,在里面挨饿。这种怪异的审判,以各种方式出现,公然违法的行为却在各地得到中国公众舆论的支持——人类1/4民众的舆论。成千上万的城市与乡镇,爱国者汇成一个整体,发出如下神圣的誓言(由中国首都南京的全部师生宣誓过):“对着青天白日,对着我们的祖国,对着我们祖先的陵墓,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发出庄严宣誓,只要我们活着,就永不使用日货。如果违反誓言,老天可以惩罚我们,别人可以处死我们!”
全世界的唐人街纷纷抵制日货。在安大略省温莎市的白人,吃惊地看到400名加拿大华人采取波士顿茶叶党同样的举动,把价值6000美元的日本茶叶、丝绸和海鲜集中在一起,浇上汽油,由温莎德高望重的李枫(Fong Lee,音译)发表鄙视日本的演讲,然后点燃柴堆。在太平洋彼岸,美国航运公司高兴地看到日本的公司取消了中日航班,自己则多了生意机会。
正如《时代》所描述的,此次日货抵制运动的激烈化和全面化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期,并了出现新的运动倾向,一是民族主义热情下的准暴力化,二是政府积极参与的制度化。
“九·一八”之后的第十天,北京就举行了20万人参加的抗日救国大会,人们烧毁日本商品,要求对日宣战,收复失地。同日,南京、上海的2000多名学生上街请愿,冲击国民政府外交部,外交部长王正廷被学生打伤,后被迫辞职。其后一月内,超过一百个以上的城市都举行了万人聚会抗议活动。在商业和银行业,抵制日货被严格地实施,上海、广州等地的银行断绝与日本的一切交往,搬运和码头工人拒绝装卸日本货物,日资企业的雇员被强烈鼓励辞去他们的工作,否则,就可能遭到殴打。据当时的《申报》报道,“在上海买卖日本产品事实上已是不可能。”
目睹了当时景象的美国记者埃德纳·李·布克记载说,1931年的抵制运动“对中国这样进行抵制活动的老手来说也是前所未有的。”她看到一个与日本商品有关的商人被扔进木笼,“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好象是一只销售了日货而背叛他祖国的奇异野兽。”人们对那些采取了过激行动的人抱持了宽容的态度,甚至将之视为民族英雄,在武汉,有人把一枚炸弹扔进一家被认为销售了日本衣物的商店而遭逮捕,他仅仅被处以缓刑就释放了。各地的日本侨民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袭击,1931年1月18日,上海三友毛巾厂的激进爱国工人殴打了几个日本僧人,导致一人死亡,两天后,日本侨民放火烧了这家工厂,这成为“一·二八”日军攻击上海的直接导火索。
在此次抵制运动中,民众表现出超乎寻常的高道德标准。日货被定名为“仇货”,也就是仇人生产的商品,是宁可饿死也不能使用的东西。抵制活动到了“逢日必反”的地步,上海市商会收到来自厦门的商人来信,要求澄清朝鲜人参该不该抵制。商会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日本三井贸易公司垄断了朝鲜人参的贸易,因此,认定“朝鲜人参是日本产品”。商会当即给厦门的商人团体以及各港口发送电报,并在市民大会上号召大家不要再买朝鲜人参。在天津,一个叫宋则久的商人把自己的“天津工业售品所”更名为“天津国货售品所”,发誓商店只出售国货商品,当地的《庸报》报道说,有人发现售品所出售的女大衣用的是日本钮扣,宋则久当夜查验所有的女大衣,没有发现日本钮扣,第二天他下令再彻查一遍,结果在法租界的一个分所里,真的找到几件使用了日本钮扣的女大衣,宋当即开除了分所的主管,并公开登报向市民道歉。
人们还重新定义了“奸商”的概念,在传统意义上这是指“卑劣、诡计多端的商人”,而在民族危机的语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