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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研究 黄鸿年与“中策现象”
    1992年的春天,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中国再次掀起开放浪潮。就在这一年的4月,一位44岁的印度尼西亚华裔商人来到了中国。在短短的1年时间里,他大举收购了300家国有企业,并在海外上市“倒卖”。这个叫黄鸿年的商人和他引发的“中策现象”,哗地打开了“资本经营”的第一道闸门,一时间争议四起,效者如云。

    黄鸿年大面积收购国有企业,可谓得“天时地利人和”。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举国期盼开放而不得其法,黄鸿年高举“为改造国有企业服务”的大旗,自然一呼百应,是为“天时”。

    黄鸿年是印度尼西亚著名华人财团金光财团董事长黄奕聪的次子,早年就读于高干子弟云集的北京第26中。他当年的学兄学弟相当一部分后来担任了领导职务,为黄鸿年的兼并、收购国有企业提供了方便,是为“地利”。

    中策集团是香港一家上市公司,据称其取名有“配合中国改革开放策略”之意,除黄鸿年以30.5%控股之外,李嘉诚的和黄公司、金光集团及美国摩根斯坦利等大证券商也是其重要股东。资本雄厚,背景强大,是为“人和”。

    中策集团在1992年4月到1993年6月间斥资4.52亿美元购入了196家国有企业,随后又收购了100多家,后虽因中国政府干预终止了部分合同,但中策集团仍在短短的时间内组建了庞大的企业帝国。

    中策集团收购国有企业的步骤一般如下:投入资金与现有国有企业整体合资,中策集团占股50%以上或以参股方式取得合资企业少数股权,在参股过程中或将被参股企业并入同行业所收购的企业集团中,或再增资上项目,由参股变为绝对控股;取得被收购企业决策权后,任命新的管理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刺激员工争创利润的积极性;重组被收购企业,调整清理存量资产;引入资金和技术,上马新项目并推出新产品;将被收购企业股权纳于海外控股公司名下,海外上市集资,实现滚动收购。

    中策集团收购中国国有企业主要有以下3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选择经济效益良好的行业骨干企业,加以控股,组成不同行业的中策企业集团,单独海外上市。在橡胶轮胎行业中,中策集团分别控股收购了太原双喜轮胎公司、杭州橡胶厂,将该股权纳于在百慕大注册的“中国轮胎控股公司”名下,而后以ADR方式增发新股并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共募资1亿美元,随后又用所募资金收购了重庆、大连、银川等地的3个轮胎橡胶厂。所收购的5家工厂中有3家是我国轮胎行业的定点生产厂。啤酒行业中,中策集团收购了北京、杭州以及烟台等地多家啤酒厂,组建了在百慕大注册的“中国啤酒控股公司”,在加拿大多伦多招股上市成功。中策集团还策划进入医药行业,后因国家有关部门干预,未能成功。

    第二种模式是一揽子收购一个地区的全部国有企业,泉州即为其典型。1992年8月,中策集团与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合资成立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方以全部37家国有工业企业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价投入,占股40%,中策集团出资2.4亿元占股60%。1993年实现利税5000万元,增长80%。中侨公司同时拥有大量土地储备,未来经营房地产的收入前景十分可观。

    第三种模式是一揽子收购一个地区某一行业的全部企业控股权。中策集团与大连市轻工业局签订合同,收购101家企业,中策集团分3年投入5.1亿元,占股51%。后因在收购过程中遇到一系列困难,国家有关部门也进行了干预,只对其中两家实施了收购。

    不可否认,黄鸿年在运作过程中利用了中国现行法规的某些漏洞。原中外合资法规中允许外资分期到位,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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