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幻想
修改润色,不管怎么说,这是对专业作的严格要求。一旦制片厂决定完全毁弃我们这部片子,我就不得不为美国,播公司搞一部关于拿破仑的电视连续剧。”
“你写那篇稿子倒是内行,因为你相信那个故事,对吧?这正是他想做的事。”
“主题很重要。那些倒霉的士兵受雇于中央情报局。美国非正式地卷了许多国外的战争。”《“那就去他妈的电视连续剧。那小子很适合演那个年轻的雇佣兵,意是那个厌烦透顶最后开枪打死雇佣他的独裁者的雇佣兵,我认为他会演得十分出色。”
我目瞪口呆:“你知道,这主意不错。”
“我们开车回家时,你不是告诉我说拍一部像样的影片,惟一的办法是由你自己来导演吗?”
“而且由自己来主演。”我扬起眉毛,“是呀,是我说的。可我只开个玩笑。”
“哎呀,亲爱的,我知道你不会导演出比今天早上毁掉你剧本的那个屁家伙更差的影片。虽然你很吸引我,但如果要演角色,你的容貌还够不英俊,那个小子却还够格。发现他的那个人……”
“可以自己当导演,如果他搞定一切。”
“你已学过15年的政治学。”
“但是如果我取消对美国广播公司的承诺……”
“城里有一半的作家想揽这份活儿。他们在一小时内就能找到其他人签约。”
“可他们给的报酬很多。”
“你刚刚从被制片厂毁掉的小说中拿到四十万。孤注一掷,为何不干呢?此举是为了你的自尊心。”
“我想我爱你。”我说。
“等你拿定主意,就下楼到卧室来。”
她转身离去。我注视了一会儿那道门廊,然后转回椅子面对屏幕,开始构思那部电视连续剧。我们住在太平洋海岸断崖地带的一处绝壁上,可以持久瞭望着浩瀚的太平洋。但此刻在我脑海里出现的只是样片中的那个小子,瞧他捏着个啤酒罐的样子。
正像詹姆斯·迪肯。
迪肯。倘若你是位影迷,就知道我在谈谁——就是那个来自俄克拉荷马州的农场男孩。退回到50年代中叶,他当初是一个少年犯,因为盗车几乎被送进一所感化学校。但是有一位老师使他在中学时代对演剧产生兴趣。迪肯从未从学校毕业,他借了一百美元,沿途免费搭便车去了纽约。在纽约他露宿在李·斯特拉伯格的前门台阶上,直到斯特拉伯格同意给他一个机会进入演员摄影棚。许多耀眼的明星均出自那所艺术学校。诸如布兰多、纽曼、克利夫特、加扎拉和麦克奎恩等等。但有些人说迪肯是那么多明星中的佼佼者,百老汇的杰出演员,观众喜爱的天才的童子军。他扮演的角色已成为经典。他在影片《浪子回头》中扮演小兄弟,在影片《三十二大街上的反抗》中扮演少年犯,随后在影片《生的权利》中饰演一个盲目开掘油井的石油钻井工人,在那部片子中他比五六名主要演员更抢镜头。他具有某种魅力。他有艺术激情。你能够感觉到他内心的压力在不断产生、不断增加、不断地释放出去。还有真实感。天晓得,你能说他多么相信自己扮演的那些角色,他实际上就是剧中人。
很多摄影机镜头很轻易地喜欢对准他。那就是人们解释一位影星从此脱颖而出的道理。某些扮相好的家伙在银幕上显得相貌平平,而某些相貌平平的人看上去更出色。问题在于拍下的是一个三维图像的面孔,在银幕放出的却是单维图像。正如真实生活中有特色的事物在银幕上却变得平淡,反之亦然。你无法预测摄影机是否喜欢你。但它肯定喜欢迪肯。
令人着迷的是他在现实生活中一样出色,就像走动的电影——人们如此评价他。当然我从未遇见过他,他是我前一个时代的人。在电影行业内人们说他不会做错事,这种评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