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中心的洞
如果你要离开这个国家,为什么要把钱留在这里?
回到波士顿,他丢掉在兰诺斯镇偷的那辆车,换成一辆道奇二一六型汽车,是他在多彻斯特发现停在宜人街边的。他开到南波士顿的K街,来到他从小长大的那栋房子前,坐在车上思考自己有什么选项。结果并不多,等到天黑之后,大概连一个选项都没有了。
的瓷器柜前,看着玻璃门板上映出自己的镜影,想起自己一开始为什么来这里——无论他决定要去哪里,如果不换衣服,他就走不了太远。他大衣的左肩处被血染黑了,鞋子和裤脚都沾了泥巴,衬衫在树林里钩破了,上头还有点点血痕。
那酒鬼大声喊着,但乔已经离开,消失在人群中。
但她会等他。她爱他。没错,她从来没这么说,但他感觉得到她想说。她爱他。他也爱她。
他转身时,脑中想像那个警察正在等着他,手上拿着值勤的轮转手枪,大概很年轻,大概很神经质……
他拿了换下来的衣服和那瓶兰姆酒下楼,到他父亲的书房。即使现在父亲不在场,要踏入那房间时,还是挥不去那种冒犯的感觉。他站在门口,听着整栋房屋的声音:铸铁暖气片的滴答声,客厅里那座老爷钟要敲响前、钟鎚举起的嘶嘶声。即使他很确定屋子里没有其他人,却还是觉得有人在看他。
这个开枪的手法很像迪昂。他打架就是这样——先朝肚子来一拳,让对方弯腰,然后打脑袋,打到对方倒地不起。据乔所知,迪昂从没杀过人,不过有几次差一点,而且他恨警察。
什么答案?这事情没有答案啊。
原来这就是你的答案。
警方已经针对麻州等四个州展开搜索。联邦调查局也正在联系中,据说会加入追捕行列。
至少他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俯瞰着街道的凸窗前,放着他父亲的书桌。这张装饰华丽的维多利亚时代双人大书桌,是上个世纪中期在都柏林制造的,以一个出身爱尔兰柯克郡克朗纳奇提镇那种穷乡僻壤的佃农之子来说,是不太可能梦想自己能拥有的。同样的话也适用于窗下的矮柜、地上的东方地毯、厚厚的琥珀色窗幔、瓦特福水晶玻璃醒酒瓶、橡木书柜、他父亲从来懒得阅读的皮面精装书、铜制窗帘杆、古董皮沙发和安乐椅,还有核桃木制作的雪茄盒。
眼前,这个城市正在追杀他,而他还有两个小时要消耗。
他们家是一栋四层楼的连栋房屋。屋子的结构优美,各层楼中央房间的弧形窗面对街道,构成了整栋建筑外凸的红砖正面。屋里有桃花心木楼梯、拉门、拼花地板、六间卧室,两间浴室都有抽水马桶,豪华的餐厅就像英格兰城堡的大厅般。
于是只剩海路了。
他看着窗外潮湿春日傍晚的K街,提醒自己她爱他,她会等他的。
到现在,他父亲应该看到报纸了。他父亲,汤马斯·考夫林,波士顿警察局的副总警监。
或者是最聪明的。因为现在警方唯一不会搜索的地方,很可能就在他们眼前。
他打电话到柏柏大叔开的那家地下酒馆,也一样没人接。然后他想起艾玛今天晚上六点要去参加史泰勒饭店的开幕酒会,于是从背心里掏出怀表看:差十分就四点了。
但是船上有牌照资料,他会挑一艘有牌照的船下手偷。牌照上有地址,他会寄一笔钱给船东,让他足以买两艘船,或够他退休不必再捕龙虾了。
乔转动钥匙,锁好柜门,然后把钥匙放回口袋里。
出门之后,他上了那辆道奇车,回头看着自己出生的那栋房子,把他造就成今天的那栋房子。以波士顿爱尔兰裔的标准,他从小养尊处优。他从来没挨饿过,鞋底从没磨穿过。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先是修女办的学校,然后是耶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