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这件事发生在1932年,当时的州立监狱还在冷山。当然了,还有电椅。
狱中囚犯常拿电椅开玩笑,对令人恐惧却又摆脱不掉的东西,大家总喜欢如此地取笑一番。他们管它叫“电伙计”,或者叫“大榨汁机”。大伙谈论电费单,谈论那年秋天监狱长穆尔斯不得不自己做感恩节晚餐,因为他妻子梅琳达病得没法做饭了。
不过,对于那些真得要坐到电椅上的人,这些玩笑很快就不合时宜了。我在冷山那会儿,曾负责过78次电刑(这数字我从来不会弄错,我到死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觉得,对大部分受刑的人来说,当脚脖子被钳在“电伙计”结实的橡木腿上时,他们就觉得真的完蛋了。接着,他们就意识到(你会看到,他们的眼睛里涌上一种冰凉的惶恐),自己的大腿玩完了。
血液还在体内奔流,肌肉也依然强健,大腿却完了,再也不能行走于乡间,不能与大伙一起在建谷仓的庆典上和姑娘跳舞了。从脚踝往上,“电伙计”的主顾明白死亡在即。胡言乱语、支离破碎的临终叨咕结束后,一只黑色的丝绸袋子罩上他们的脑袋。这袋子说是给他们用的,可我总觉得它实际上是为我们备着的,为的是不让我们看到他们屈着膝,知道死亡临近时,眼神里所涌现的畏惧。
在冷山,并没有死囚区,只有一个与其他四幢房子隔开的E号楼,只有其他楼房的四分之一大,不是木结构的,是砖砌的,房顶的金属皮裸露着,在夏日的阳光下,就像一只神色谵妄的眼球,令人胆战。房子里面有六个单间,每边三间,中间隔着一个宽阔的走廊,每个房间几乎都有其他四幢房子里单间的两倍大。它们也是单人使用的,就监狱来说,这样的住宿条件算是很不错了(尤其是在三十年代)。不过,住客宁愿拿它来换其他四幢楼里的任何房间。相信我,要真能换就好了。
谢天谢地,我在那里当看守的几年里,从来没有一次是六个房间都住满的。为这样的小小恩惠,真要感谢上帝。里面最多时住四个人,有白人也有黑人(在冷山,死囚之间是不实行种族隔离的),那里就像是个小型的地狱。其中一个是名叫贝弗利·麦考尔的女人,她黑得像黑桃A,却漂亮得要命。她忍受丈夫殴打六年了,可要是他在外偷鸡摸狗,那她一天都受不了。有一天夜里,她得知丈夫又在偷情,就站在楼梯口,那是通往他理发店楼上公寓的必经之路,等着那个倒霉的莱斯特·麦考尔,他的老友们(也许还有那个他刚开始交往的情妇)都管他叫“剃刀”。
她一直等他把大衣脱到一半,就用“剃刀”自己的一把剃刀,把他偷情的内脏挖出来丢到鞋子上。离坐“电伙计”还有两晚的时候,她把我叫到那个单间,说梦见非洲的灵父来见她,让她放弃奴隶名字,死时用自由身的名字玛图奥米。这就是她的遗愿,即死亡执行令上要用贝弗利·玛图奥米这个姓名。我想她的灵父并没有给她任何名字,或是任何她可以说得出的名字。于是,我就说,可以,行,好的。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狱卒的那几年里,我明白,除非我迫不得已,决不能拒绝死刑犯的要求,贝弗利·玛图奥米这件事也不例外。次日下午三点左右,州长来了,将她减刑为在格拉西山谷女子监狱终身监禁(我们事后常用“睡牢狱不睡老公”来形容它)。实话说,看到贝弗利朝值班桌走去,丰满的屁股朝左边而不是右边转去时,我很开心。
大概三十五年(至少是三十五年)以后,我在报纸的讣告栏里看到这个名字,上面的照片里是一张黑人女性瘦削的脸,满头白发,架着一副莱茵水晶石的眼镜。正是贝弗利。讣告上说,她死前的十年是自由身,还差不多单枪匹马拯救了莱因弗尔斯小镇上的一家图书馆。她还在主日学校里教过书,并在这个小小的穷乡僻壤广受爱戴。报纸上的标题是图书馆馆长死于心脏病,下面的文字更小些,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