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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曾经写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人发明了一台时间机,而我却发现,我在写这些回忆的过程中,也创造出了自己的时间机。但和威尔斯的时间机不同,我的时间机器只能往回倒,倒回到1932年去,当时我只是冷山州立监狱E区的傻帽看守,不过不管怎么说,这还真管用,管用得有点怪异。这台时间机让我回想起当年我的那辆旧福特I型车:你知道车是总能发动起来的,但就是不清楚钥匙的这一转是否足以启动引擎,也不知道是否得钻出车去摇那曲柄直摇到手臂脱落。

    自从我开始讲约翰·柯菲的故事以来,那车一直启动得挺顺利,但昨天,我就得爬出车去摇曲柄。我认为那是因为我去执行了德拉克罗瓦的死刑,而我打心眼里不愿意把那段时间重过一遍。他死得太惨了,太可怕了,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韦特莫尔是个喜欢梳理头发却没法忍受被人嘲笑的年轻人,连那半秃顶的、讲法语的、活不到下一个圣诞节的小个子男人的嘲笑都不行。

    不过,和大多数难事儿一样,最难的就是最初的启动。对引擎来说,你启动时用的是钥匙还是曲柄,这没啥关系;一旦启动,它就会一直转下去,和另一种方式的启动没什么两样。昨天就是这样。起初,冒出来的是一个个只言片语,然后是整个句子,最后就如滔滔洪水一发不可收拾。我发现,写作是一种特殊的、相当可怕的回忆方式,从总体上看,它有点像强奸。我有这种感觉,也许因为我已是耄耋老人(我有时候感觉到,这是在我背后发生的事情),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我相信,铅笔和记忆结合,创造出一种魔力,而魔力是很危险的。我了解约翰·柯菲,也目睹了他的能力(对老鼠和对我所做的事),我觉得自己完全有资格这么说。

    魔力十分危险。

    不管怎样,我昨天写了一整天,词语简直是从我心头流淌而出,上辈留下的这幢久负盛名的养老院的日光室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绿里尽头的那间储藏室,我的许多问题孩子就在那里坐了最后一程,那里的阶梯通往公路底下的隧道。就在那里,狄恩、哈里、布鲁托尔和我一起质问珀西·韦特莫尔,要他解释埃杜亚德·德拉克罗瓦的身体怎么会被烤到冒烟,还要他再次保证申请调动,到荆棘岭州立精神病院去工作。

    日光室里总放着鲜花,但昨天中午,我能嗅到的只有被烧焦的死人肉体上发出的令人作呕的气味。楼下草坪上割草机的声音,也被空洞的滴答声取代,那是从隧道拱顶渗出的水在往下滴落。旅行还在继续,我已经回到了1932年,回去的即便不是肉体,也是灵魂和内心。

    我没吃午饭,一口气写到四点钟左右,放下铅笔时,只觉得手腕生痛。

    我慢慢走到二楼走廊的尽头。那里有扇窗,向外可看见雇员停车场。做勤务的布拉德·多兰让我想起珀西,他经常对我散步要去哪里和要做什么表现出过分的好奇。他开的是一辆旧雪佛兰车,防撞杆上贴着一行字:我看见了上帝,他名叫纽伊特。车不在,布拉德下班了,开车去了不知哪个他称为家的园艺场。我想象着一辆拖车,车厢里张贴着大幅招贴,角落里堆着啤酒罐。

    我从厨房走了出去,厨房里正开始准备晚饭。“你那袋子里是什么,埃奇康比先生?”诺顿问道。

    “一只空瓶,”我说道,“我在那边的林子里发现了忘年泉,每天下午这时候都去一趟,灌一点回来睡觉时喝。味道不错,真的。”

    “也许是让你感觉年轻吧,”另一个厨师乔治说,“但对你的长相却没什么用处啊。”

    三人听了都一阵好笑,我出了门。我突然意识到,尽管多兰已经走了,我还在四下张望,看看是否有他的踪迹。我真是个笨蛋,不该这么受他困扰的。我边暗暗骂着,边穿过了槌球场。过了球场是一小片凹凸不平的高尔夫推球入洞场,看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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