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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往夜城
    我名叫约翰·泰勒。夜城之中没有人不知道这个名字。

    我已经待在正常世界里过着正常的生活好几年了,而这么做的回报就是没人会来杀我。我很喜欢默默无闻。这样可以让我远离压力,远离身分认同、他人期待,以及宿命之类的压力。不,此刻我还不想解释这些东西。几个月前我刚满三十岁,不过对此我并不在乎。如果你跟我一样经历过那么多倒霉事的话,你就根本不会去计较这种无关痛痒的小事。只可惜日常生活中即使再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可能掀起大风大浪,于是我走到如今这个地步,全然不顾我的理智,即将再度回到夜城。五年前我为了远离死亡危机以及朋友们的背叛而逃离夜城,当时我透过血迹斑斑的双唇发誓我绝不再回去,无论如何都不再踏足夜城一步。我真该记得当时的誓言。上帝就是喜欢看人违背誓言。

    上帝,或是冥冥之中的某个幕后推手。

    我将要回到一个每个人都认识我的地方,至少他们都自以为认识我。曾经如果我有心,我可以在夜城成为一名大人物。然而或许是关心太过,我不愿意践踏小人物的生命爬向顶端。说实话,我从来都没有那种野心,不过在夜城那种地方轻易在人前吐露真心绝非明智之举。我不是一个随波逐流的人,我走我自己的路,顾好自己的命,对于荣誉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会搞成如今这个局面并非都是我的错。我自认是一名浪迹天涯的骑士,然而我解救的公主总在背后捅我,伴随我的长剑总在龙皮之前破碎,我一生追求的圣杯最后终究沦为威士忌的酒瓶。我走在回去的路上,即将回到那些老面孔、老记忆、老伤疤之前,而我所能做的就是希望这一切都将值得。

    不用期望没有人发现我归来。在夜城,约翰·泰勒的声名远播。五年的流亡生涯丝毫不会改变这个事实。当然,夜城里没人任何人认识真正的我。跟一打的人问起我的名字,你会得到一打不同的答案。有人会告诉你我是个巫师、是个僧侣;有人会说我是骗徒、是老千;也有人说我是个侠盗、是义贼。当然,他们都弄错了。我从不让任何人接触真实的我。对某些人来讲我是英雄,对另外一群人来讲却是恶魔,而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所有角色我几乎都扮演过。除了找人之外,我还有其他天赋,而且这些天赋还颇为惊人。当我询问问题的时候,人们通常不敢不答。我曾经是个十分可怕的男人,即使在夜城那种地方也一样;不过那都是五年前的事了。那都是在命运以爱之名将我彻底击垮之前的事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依然保有令人畏惧的本能,不过我相信自己不曾失去那些东西。那就像拿棒球棒把人从脚踏车上扁下来一样,你绝不会丧失这类本能的。

    我从来都不带枪,因为没有这种需求。

    我父亲自己喝酒喝到醉死,因为他始终无法承受发现老婆不是人类的打击。我从来不认识我母亲。街坊邻居轮流照顾我,把我养大,但是他们并非出自本心,而我从来不曾在任何地方感受过家庭的温暖。我对自己的身世存有许多疑问,从来不肯放弃追求这些答案。或许这就是我成为私家侦探的主因,当人没办法解决自身的问题时,能够帮助别人解决问题也算是一种慰藉。工作的时候我都穿着一件白色大风衣。一来实用,二来符合形象,不过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这样可以隐藏风衣之下的真实自我。我希望别人猜不透我,因为我不会要让任何人接近。这是为了保护他们,也为了保护自己。

    我独自一个人睡;我爱吃所有对身体不好的食物;如果想到,我会亲手洗衣服。自给自足的感觉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因为我不想依靠任何人。对于女人,我的运气向来不好,不过我必须承认那多半都是我的错。尽管生活如此不堪,我依然倾向浪漫主义,拥有所有浪漫人士所必须面对的麻烦。我最亲密的女性朋友是个赏金猎人,工作范围仅限于夜城。她曾经试图杀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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