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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国土
遭受国家行为的侵害。以目前大行其道的“拆迁政治”与“房地分离”的政策来论,中国什么样产权的房子没有风险?

    在信奉土地私有的国家,买了房子便是置了祖业,可以一代代传下去,因为土地是自己的,拆掉重建也没有关系,其权利不会因为天灾人祸而消灭于无形。而在中国,买房子不过是买了地面上的几块砖,因为所有权并不包括土地。土地永远在那儿,而砖块总有一天会消失,这决定了中国人当下拥有的这种权利不过是一种可以“被风化掉的权利”。套用海子的一句诗歌,在“房地分离”的状态下,铁打的人也在忍受生活,铁打的房子也在风雨飘摇。

    与此相关的法律背景是,1990年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住宅土地最高使用年限做了七十年的规定,即今天说的“七十年大限”。从法理上讲,使用他人土地建筑的住宅权利属于地上权,是限制物权而非完整物权。

    更令人不安的是,在2009年春,新的《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征求意见稿对住宅到达七十年期限后的土地使用权改变了说法,从原来的“无偿自动续期”变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从而给有偿续期埋下伏笔。

    杞人忧地

    谈到土地私有化,反对者曾经列出两个理由:一是土地是农民生活的保障手段,不能私有化;二是农民一旦有了所有权就会发生土地兼并,就会产生无地农民,所谓市场推动造成两极分化。

    清华大学教授秦晖从逻辑上对前者加以厘清与驳斥:所谓土地保障不能私有化,这个概念本身讲的是社会保障的义务不能私有化。那些主张所有权都给了农民反而农民的保障少了的说法,无异于是在说自耕农没有保障,成了佃农反而有保障了。

    至于后者,论证者与中国民主缓行论者如出一辙。说农民保护不了自己的土地,就像他们保护不了自己的选票一样。其潜在的逻辑是“有钱会使人变穷”,因为一个人有钱了会乱花掉。然而,回顾近年来的土地兼并,不难发现中国式“圈地运动”早已来临,而造成农民失地的主要原因正是来自于行政垄断部门“权力市场化”。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认为,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是“乡村社会的官权过剩,民间权力衰落”。

    历史是种种增量的累积,对于一个转型期的国家来说,权利亦如是。打破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明确地权,还土于民,也是在既有权利基础上增加一种权利。然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一厢情愿地认为农民没有能力妥善处置自己的财产?杞人忧天是担心天塌下来,杞人忧地担心的则是农民目光短浅,不会算计自己的利益、打理自己的人生,从而导致大地沦陷,葬送了中国的前程。

    如上所述,从本质上说,那些认为农民不配拥有地权者与某些官员或者学者拒绝中国人拥有民主权利如出一辙。不同的是,害怕农民不会正确处理自己的土地指向的是经济权利,而民主指向的是政治权利。四字以蔽之——中国国情。

    中国的“国际接轨”与“中国国情”有着十分微妙的关系。凡是对自己有利的改革措施,就大呼与国际接轨,仿佛不如此,就不能见容于世界;凡是对自己不利或要承担更多责任的改革措施,就拼命强调中国国情,仿佛不如此,就不实事求是。最惊艳的是2009年春天,当有高官被问及财产申报制度进展如何时,这位高官竟有“与百姓接轨”之愿望——凭什么老百姓不先公布自己的财产?

    几千年来,中国人渴望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土地,竟然变成了不知天高地厚,没有自知之明的“你也配”?

    转型,拿土地开刀

    为什么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落空?对此疑问,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将矛头指向现行土地收益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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