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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越富于宗教色彩,也越来越保守了,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梦想当作家的玩世不恭的格林威治的女孩子了。住在城里的公屋区时,是不准养宠物的,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喜爱动物,现在我们拥有自己的房子了,她就买了一只小狗和一只小猫。尽管儿子和女儿在草地上玩小狗小猫时的情景动人,我仍然感到有点不高兴,我不喜欢家养的猫和狗,那是因为它们都是孤儿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宠物。

    我对维丽感到心满意足,但是在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夫妻和谐的难能可贵。她是一个作家的贤妻及其儿女的良母,当遇到孩子们跌伤需要缝针,伤风需要吃药之类的事时,她从不惊动我,也不叫我帮忙。说到家务活,我最没耐心干了,而她任劳任怨,把通常是男人干的那些粗重的家务活也全包了。她父母家离我们只有30分钟的车程,她经常在晚上和周末开车带孩子们到那里去,她甚至不问我是否愿意和她一同前往,因为她知道我不喜欢这样的拜访,了解我情愿利用独处的时间写作。

    不知道为什么她晚上经常做噩梦,也许是和她那充满天主教教规的童年有关。晚上,她即使是在熟睡的时候,也会绝望地轻声叫喊与哭泣。每当这种时刻,我不得不叫醒她。有天晚上,她在梦中极度惊恐,我把她紧紧搂在怀中,问她梦见什么,有何不妥?她在我耳边柔声地说:“千万别告诉我关于我即将死亡的事。”

    这件事对我的惊吓非同小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一定是去看过医生并得到了不幸的消息,但是第二天早上我追问此事时,她竟然忘得一干二净。我又问她是否去看过医生,她反而笑我婆婆妈妈,还若无其事地解释道:“这和童年所受的宗教教育有关,也许是我害怕下地狱的缘故。”

    我为杂志社当自由撰稿人已有两年了。看着孩子们成长,婚姻美满得使我几乎要自寻烦恼。维丽经常回娘家,而我则把自己关在地下室的小书房里写作,因而我们之间相处的时间并不很多。

    我一边在写作,希望有朝一日出人头地,名利双收,一边在为杂志社写稿,每周至少三篇。我写那些有关绑架和谋杀的小说是为了消遣和名誉,而给杂志社写稿则是为了挣钱养家。我估计得再过三年才能把小说写完,但我一点都不在乎。每当感到寂寞时,我就把越堆越高的手稿拿出来通读一遍。看到孩子们一天天健康成长,看到维丽越来越知足常乐,怕死的念头也越来越少,我感到无比欣慰。谁都说好景不长,我认为好景之所以不长是因为你不想它长,如果样样事情都完美无缺时,你就会去自找麻烦。

    住在郊区的房子里也已经两年了,每天写作十个小时并阅读自己拥有的杂志、报刊和书籍;每月去看一次电影,日子过得非常有规律。有一天,埃迪·兰舍打电话约我去市区吃晚饭,我高兴极了,这可是我两年来第一次去看纽约市区的夜景。这两年里,我每次去市区跟杂志社的编辑讨论约稿事宜,都是在白天完成的,而且我总是开车赶回家吃晚饭。这一方面是因为维丽已经成为一个出色的厨师,另一方面是由于我不想错过晚上和孩子们呆在一起的欢乐,再有就是晚上可以在清静的小书房里写作。

    这一次是因为埃迪·兰舍刚从好莱坞回来,他向我打包票会有重要消息告诉我,还有美食等着我去分享。像往常一样,他问我小说进展如何。他总是以慧眼识英雄的态度待我,始终以为我会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使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他是我所认识的人当巾少有的、不带任何私心地真诚待我的一位。他有些地方很有趣,令我非常羡慕,他还让我回忆起维丽在新学校学习写作时的情景。她那股劲头当时充斥在她的写作和日常生活中,即使是现在她每隔一段时间也会表现一下。我在电话里告诉埃迪我正好第二天要到杂志社去谈约稿的事,谈完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共进晚餐。

    那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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