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光荣与权力
5月25日的会议实际上只做了一件事——选举55岁的弗吉尼亚代表、前大陆军总司令乔治·华盛顿将军为大会主席。
乔治·华盛顿的名字,我们中国人是再熟悉不过了。在我们看来,由他担任大会主席,实在是当之无愧。事实上这项提议也得到了7个代表团的一致赞同。华盛顿全票当选。但还是要指出,这项提名仍然是一种特殊的礼遇。因为它来自宾夕法尼亚代表团,而且是由本杰明·富兰克林提议,罗伯特·莫里斯提名的。
宾夕法尼亚是仅次于弗吉尼亚的第二大邦,人口居第二,土地面积第五。她的代表团也阵容强大,人数最多,一共8人(次为弗吉尼亚,7人)。其中至少有4人相当重要:罗伯特·莫里斯、古文诺·莫里斯、詹姆斯·威尔逊和本杰明·富兰克林。53岁的罗伯特·莫里斯是在《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联邦宪法》这3份堪称伟大的文件上都签过字的人。这样的人一共只有两个,一个是他,还有一个是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35岁的古文诺·莫里斯是直线会议期间发言最多的代表,共发言173次。而且,由于他文笔精巧细腻,宪法文本最后主要是由他来定稿的。45岁的詹姆斯·威尔逊发言次数位居第二,160多次(在此为弗吉尼亚代表詹姆斯·麦迪逊,150多次),而且他的许多具体建议成为《弗吉尼亚方案》的血肉,最后被纳入联邦宪法。如果以发言次数来做排行榜,则冠军和亚军便都在宾夕法尼亚代表团。何况这两个发言最多的也都不是等闲人物。古文诺·莫里斯是世家子弟,本人则“集种种才华于一身”,发言口若悬河。詹姆斯·威尔逊是当时美国立宪问题的专家。对世界上各种政体的情况了如指掌。它也是联邦宪法生效后首批任命的最高法院六名大法官之一。制宪会议代表后来当了大法官的共有三人。一个是他(1789年任命),还有一个是新泽西的威廉·佩特森(1793年任命)。后来当了总统的则有两人,即华盛顿和麦迪逊。这两个都是弗吉尼亚人。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是两个分量最终的邦。
实际上这次会议也是由弗吉尼亚和宾夕法尼亚主导的。这两个代表团的意见,代表着会议的主流方向。由宾夕法尼亚代表团提名弗吉尼亚担任大会主席,这个意义就非同一般,何况这个提名又其实来自本杰明·富兰克林。
这又是一个我们十分熟悉的姓名。我们小时候就听说过他在暴风雨中放风筝以证明雷电不是上帝发怒的故事,知道他发明了避雷针,知道他一生获得过许多荣誉(比如英国皇家学会颁发的科普利奖章,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荣誉学位,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法兰西科学院的外国院士、彼得堡科学院的外国院士等)。我们还知道他由于家境贫寒,只上了两年学就辍学当了印刷工。靠着刻苦自学和勤奋努力,他不但使自己成为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还在费城创办了北美第一个公共图书馆,创办了费城学院(即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大学)。我们当然还知道他不仅是科学家,也是政治家,更是启蒙思想家。第一个把北美殖民地人民联合起来的“1754年阿尔巴尼计划”,就是他提出来的。它也使第二届大陆会议代表和《独立宣言》的起草委员之一,并曾远涉重洋出使法国,赢得了法国和欧洲人民对北美独立战争的支援。这次来参加制宪会议时,他是宾夕法尼亚的行政长官。富兰克林在美国人民心目中向后崇高威望,被历史学家成为“美国先生”和“最美国的美国人”。1790年去世时,费城人民为他服丧1个月以示哀悼,出殡队伍竟达两万人之多。尽管他的墓碑只刻着“印刷工富兰克林”几个字,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却为他写下了这样的赞语:“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这样一个人,如果用“德高望重”四个字来形容,那可真是恰如其分。何况他参加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