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火炮设计师
官僚主义体制的制约。没有书面签署的命令,任何情报官不得下达杀人的指令。对于像布尔那样的人,暗杀的签名必须来自中央情报局局长本人。
当时的中情局局长是威廉·韦伯斯特,是一位来自堪萨斯州的本本主义的前法官。要想从威廉·韦伯斯特那里得到一份杀人手渝,其难度如同试图用一把钝茶匙想从马里奥监狱越狱一样。
但是毫无疑问,在是谁杀了布尔这个谜中,以色列的摩萨德当然是脱不了干系的。整个新闻媒介和布尔的大多数亲友都得出了这个结论。布尔曾为伊拉克工作过,而伊拉克是以色列的敌人。
世界上主要情报机构中,摩萨德是最小、最冷酷无情和最雄心勃勃的。毫无疑问,它在过去执行过许多暗杀任务,使用三个基顿队中的一个——基顿这个词是希伯来语,是刺刀的意思。基顿队员来自摩萨德的战斗部,都是些隐蔽的、身手不凡的外勤特工队员。但即使摩萨德也有其做事的规矩。
摩萨德杀人有两种范畴。一种是“行动的需要”,当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的紧急情况发生时,那个挡道的人必须被消灭,而且要快,要永久性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特工队长有权消灭使整个行动陷入危险境地的对手,事后再从特拉维夫的上司那里得到追认。
另一种要杀的人是那些已经被列上处决名单的人。这份黑名单存放在两个地点:总理的私人保险箱和摩萨德局长的保险箱内。每一位新上任的总理按要求均需看阅这份名单,该名单上可能列有三十至八十个名字。他也许会在每一个名字旁签上自己姓名的缩写字母,根据情况的变化,向摩萨德下达执行的命令,或者他也许会在每次执行新任务前坚持要协商一下。但无论何种情况,他必须签发处决命令。
广义说来,黑名单上的人分为三类:一类是残留下来的为数不多的纳粹高级将领,尽管这一类的人很少还活在世上。多年前,虽然以色列开展过绑架和公审阿道尔夫·艾克曼的一次重大行动,因为以色列要搞成一个国际性的杀鸡儆猴的例子,而其他纳粹战犯则被悄悄地清除了。
第二类差不多都是现代的恐怖分子,主要是像艾哈迈德·吉布里尔和阿布·尼德尔那样欠有以色列人或犹太人血债的阿拉伯人,也有几个非阿拉伯人。
第三类,有可能包括了布尔的名字,是那些在为以色列的敌人工作的人,且他们的工作如果继续下去的话,会对以色列和她的公民带来极大的危险。
共同点是那些目标必须双手沾满鲜血,要么是事实的,要么是预期的。
如果要实施一次处决,那么总理会把案件交给一名司法调查官去办理。该调查官是如此地鲜为人知,以致只有极少数以色列司法人员听说过他,广大老百姓根本是闻所未闻。调查官将组成一个“法庭”,宣读罪名,出庭的有一名检察官和一名被告律师。摩萨德的指控一旦被证实,案子就回到了总理那里,由总理签发命令。余下的事就由基顿队去执行。
如果指责摩萨德杀了布尔,那么这个问题几乎在各个方面都是漏洞百出的。确实,布尔是为伊拉克在工作,设计新的传统型大炮(其射程打不到以色列)、一个火箭项目(有一天也许能打到以色列)和一门巨炮(一点也不会使以色列担心)。但另有几百名科学家也在为伊拉克工作。有六家德国公司是伊拉克秘密毒气工厂的幕后策划者,其产品已经使萨达姆威胁到了以色列。德国人和巴西人在全力以赴研制萨德16火箭。法国人是为伊拉克研究原子弹的提议人和供应商。
布尔其人、其想法、其设计及其工作进展,引起了以色列的极大兴趣,这是毫无疑问的。在他死后,许多事实显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一直为离家期间有人秘密地进入过自己的公寓而担忧。东西倒是没被拿走,但留下了外人进来过的痕迹。玻璃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