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治安官道林转向陪审团。“她的指纹跟档案里的有些指纹吻合,而这些指纹正是取自前几起凶杀案的现场。”
“谢谢你,治安官。”布莱能转向戴维。“你发问吧。”
戴维站起来,走到证人席跟前。“治安官,我们在这个法庭的证言中已经听到了,在佩特森小姐的厨房里发现了一把沾满血迹的刀。”
“没错。”
“它是怎么藏起来的?用什么东西包起来的?藏匿在一个不能被发现的地方?”
“不。它就暴露在外面。”
“就暴露在外面。是被一个没有什么好掩饰的人撂在那里的。这个人是清白的,因为……”
“反对。”
“反对有效。”
“没有更多的问题了。”
“证人可以下去了。”
布莱能说:“如果法庭允许……”他进法庭后面的什么人示意,一名身穿工作服的男子进来了,拿着从艾什蕾·佩特森的医药橱上拆卸下来的那块玻璃,在它的上面,用红色唇膏写着:你将死。
戴维站起来。“这是什么?”
威廉姆斯法官转向米奇·布莱能。“布莱能先生?”
“这是被告用来引诱治安副官到她的公寓去以便她可以杀害他的诱饵:我想把这个编号为第四呼物证。它来自被告的医药橱。”
“反对,法官大人。它与本案无关。”
“我会证明是有关联的。”
“我们拭目以待。现在,你开始吧。”
竹莱能将镜子放在陪审团看得清楚的地方,“这面镜子取自被告的卫生间。”他看着陪审员们,“正如你们所见的,上面涂写着‘你将死’。这是那天晚上被告让治安副官布莱克到她的公寓里去保护她的借口。”他转向威廉姆斯法官,“我想传唤我的下一位证人,劳拉·尼文小姐。”
一位中年妇女拄着拐杖来到证人席,并宣誓入座。
“你在哪里工作,尼文小姐?”
“我是圣何塞县的一名顾问。”
“你干什么工作?”
“我是一名笔迹专家。”
“你为该县工作已有多少年了,尼文小姐?”
“二十二年。”
布莱能朝镜子点了一下头。“在这之前有人给你看过这面镜子了吧?”
“是的。”
“你检查过它了?”
“检查过了。”
“还有人给你看了被告的笔迹样本吗?”
“是的。”
“所以也有了机会去检查它?”
“是的。”
“那么你把两者比较了吗?”
“比较了。”
“那么你的结论是什么?”
“它们是由同一个写的。”
法庭上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么你在说的是,艾什蕾·佩特森写了这个威胁给她自己?”
“对。”
布莱能朝戴维望去。“你发问吧。”
戴维犹豫了,他瞥了一眼艾什蕾。她正死盯着桌子,摇着她的头。“没有问题。”
威廉姆斯法官在打量着戴维。“没有问题,辛格先生?”
戴维站起身来,“没有。所有这些证言都毫无意义。”他转向陪审团。“控告方要做的是证明艾什蕾·佩特森认识那些被害人①(注:此处原文为ts〔那些被告〕,疑为作者笔误,故作改动。——译注),并且有动机去……”
威廉姆斯法官气愤地说:“我以前已经警告过你了。这里不是你向陪审团讲授法律的地方。如果……”
“总得有人去讲,”戴维爆发了,“你在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