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总结
一事,它在历史上的影响又为一事。和旧式农业组织比较,新兴商业的结构是一种优势的组织,它将雇佣(employment)与所有权(ownership)互相联结,成为一大罗网。它仍不免常有内在的利害冲突,可是和别的国家产生敌对关系的时候,不论在平时与战时,这优势的组织一切能用数目字管理,即容易将公私的利害结成一元,农业和工商业的因素也能互相交流,即不难动员,将民间的力量发挥在军事外交各方面去。13、14世纪威尼斯和热那亚的战争(详第二章),与17世纪英荷间的战争(详第三章),都有商业成分在内,所有交战国都受资本主义支持。而在陆战时将两方因组织差异所导致的力量分出高低,作为明显对照,则以1704年之布仑翰(Blenheim)一役(见第四章注[74]前二段)最引人注意。当时英国已进入资本主义之体制,法国则尚未入流。
从历史事迹看来,大凡海岸线长的国家,农业生产常带商业性质(如英国之出产羊毛,荷兰之畜牧重于谷物生产),面积比较小,过去又缺乏中央集权之体制,常在组织资本主义的过程中较大陆性格的国家占优势。而且不仅其民法易受商法的诱导而调节,即存积资本时,商业的财富由于国际贸易之展开,也不难超过农业上的财富。因为前者可谓经常出于变态,后者即企望增进,仍多受天候地理的限制。
国际公法(International La)和市镇法(municipal law)。这种种着眼,都以资本主义为本位,也都助成资本主义的滋长。
可是17世纪的国际公法,在以后的世纪里成为西欧国家间的习惯法,资本主义国家也挟它对其他国家强制执行。例如鸦片战争时巴默斯顿(Palmerston)并不觉得英国人在中国贩卖鸦片有何罪咎,反只觉得中国虽颁布严峻的禁烟条例,向来并未依法照办,一朝突然雷厉风行,还设陷阶惩罚英国绅商,是不合法的。本来法律应当明确的公布,全面执行毫无偏差,如此也可以算作与自然法则中之公平(fairness)的观念符合。可是19世纪的中国在社会习惯上并未进展到这程度,而传统上的官僚组织也没有技术上的能力将广泛的法律无偏差的执行,因之常以道德为前提,在执法时上下其手。这两方之差异,固然可以表示文化进展程度之不同,也在实质上表现大陆文化与海洋文化的基本差别。我们应当注意的是,时至今日,这种差别并没有完全扫除。
19世纪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对远东的国家施用压力,不仅仗着船坚炮利物质上之优势,也感觉本身精神与道德的优越。所谓命定扩张论(manifest destiny)及社会达尔文主义(Social Darwinism),都随着这些条件而展开。这种观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有显著改变。只是前已言之,资本主义是一种优势的组织,因之在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形下都有将压力加诸劣势组织的趋势。从被压迫的一方看来,资本主义也好像始终与帝国主义并肩携手。这样的观感至今尚存在不少人心目之中。本书虽然主张将两者的界限严格区分,豁除误会,可是仍不能否认上述关连印象之存在。
法西斯主义可算因着资本主义而产生的一种变态。本来资本主义提倡各种经济因素公平而自由的交换,是以各人的私利观作主宰。法西斯则以政治力量强迫将民间经济组成集团,干预所有权与雇佣的关系。资本主义的长处则是,在它影响之下,整个社会可以用数目字管理,法西斯即将其整个接收过来,一意造成其独断的数目公式,用以支持狭义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和帝国主义。在它统制之下,自由交换已不复存在,例如劳工就不能脱离现有职位。如果资本主义的架构依旧存在的话,则各企业也早失去其独立自主之性格而承息于国家指定之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