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里的隐喻与象征
下又一下”,规律地灌入花丛内,亦可能使人联想到性交动作。此外,作者用“血”字形容杜鹃花,固然是取“杜鹃泣血”的含义,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血”这个字和肉体攸关,而杜鹃花,在这篇小说里,主要是象征生命之春,象征“灵性”。还有,最后王雄对喜妹的施暴,旨意是剿除“肉”,以获“灵”。但他施暴的方式,却像是保弃“灵”,以获“肉”。
然而,这种看似矛盾、令人困惑的灵与肉之交相隐喻,却正微妙地暗示出灵与肉之间极端暖昧复杂的关系。作者显然爱灵而恨肉;他显然认为,没有“灵”的肉身,就像走脱了灵魂的王雄肉尸,算不得“人”,只是腐臭得叫人作呕的“庞大的怪物”。一般人,随着年岁的增添,肉性加重,灵性减少。“肉”与“灵”仿佛相克,“肉”一旦成熟发达,就有歼灭“灵”的趋势(就比如男女之爱,一旦越过肉身结合的高峰,就从互相追寻心灵印证的精神阶段转入共享或共担现实生活的肉体阶段)。然而,可悲的是,我们既然降生为“人”,而非神仙,我们的“灵”就又必须寄生于肉,附属于肉。首先,如果没有男女肉体的交媾,生命根本就无由产生。我们的灵魂绝对不能超脱肉体而独立存在,若要独立存在,就必须像王雄那样,毁灭自己肉身,成仙或成鬼(或什么都没有),而丧失“人”的身分。所以灵和肉,一方面互相排斥,一方面却纠缠一处,不能分解。
佛洛依德认为人类有两种基本上互相矛盾的本能:一种是性的本能,即延续肉体生命的求生本能;另一种更深匿于潜意识内的,是死的本能,即破灭肉体生命的自毁本能。细想起来,佛洛依德的这一大套道理,其实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灵肉之争。灵,要挣脱肉,人就不得不自毁;肉,要继续生存,人就必须满足性欲,不断繁殖。
所以,《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采用的虽是简易文字和客观写实的架构,作者却透由隐喻与象征的高明使用,把人类与生俱来的神秘错综之困境(dilemma)赤裸裸呈现我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