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从《台北人》的缺失说起
说首页,作者就引录刘禹锡的《乌衣巷》一诗,把诸篇之共同主题明白点示出来。单凭这一点示,我们就已可知作者企图把此书题材局限规范于“旧的结束”,不涉及“新的开始”。而“觉悟”的朴公故事,明显的是“新的开始”。这样一篇乐观前进的小说,夹在里面,固然很可能鼓舞民心,产生现世多数人认为正当的社会教育作用(也可免被指责“以偏概全”),却大大损坏一贯的主题意识和语言气氛,形成艺术形式上一个严重不堪的“缺失”。
也许有人会说:那么,把每一篇都改写,改得乐观前进,主题气氛不说统一啦?艺术形式不就完整啦?当然是如此——如果每篇都改得成功的话,可是,那便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书,和风马牛不相及也。所以,我提出的那五大“责评”,若要说是的“缺失”,这样的“缺失”是根本没有办法“改正”的。要“改正”,就必须牺牲艺术形式的完整。
很多人说太悲观,太消极,只呈现人生凄凉衰亡的一面,未呈现人生快乐健康的一面。岂非以偏概全?人生哪里真是这样的?
这些话都对,我也同意,可是这和文学艺术作品的成败,就又扯不上任何关系。比如每日都有黎明和黄昏。一篇小说的背景若是黎明,我们并不要求作者必须同时也写黄昏景色,或另写一篇小说,以黄昏为背景。同样,生和死都是人类必然的现象。一个作家如果选择描述死亡的悲哀,我们又凭什么理由,要求他一定也描述诞生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