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盟约
唔,实在不像样。”“我不介意。”我绝望地冒险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谈兴,是吧?”
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斐兹,就是这样。”
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有个闻起来像家的地方,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斐兹,小子。”
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斐兹,嗯?这样可以吧?”“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两个星期,变化来得既快且猛。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合着穿吧!
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牝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略带一些斑点,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体形优美,受到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不具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斐兹,你昨天是有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追猎用的马,不过我决定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练起。”
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坚决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表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试图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他,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自己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了,”他告诉我,语调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是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就要到那里去吃饭。”
说着,他把我连推带搡地弄进一间光线微弱的房间,房里有一条长桌,另外在房间前端还有另一张更高的桌子。桌上摆满了各式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