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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他的“恨”——阿扁执政怎一个“恨”字了得
月二十四日,陈水扁在未通知当事人的情况之下,率领市府相关官员,来到台北市至善路三段七十一巷二百零一号的蒋纬国别墅前,决定请市府有关单位撤销其建物和土地登记,让蒋纬国的别墅由合法变成违建,然后再执行所谓的“依法拆除”。

    这一消息传出,可真吓坏了许多台北市民,试想,拥有合法权状的房子都可以在陈水扁一人的喜好之下,一夕间沦为违建,蒋纬国的命运尚且如此,小市民又能如何?

    尤其,在台北市,早期类似蒋纬国购自政府土地或房屋的房地产案例,相当普遍,虽然这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但事后来评断,这种现象的确是有特权成分在内。

    只是,这类的案例这么多,为什么陈水扁独挑蒋家的别墅来下手,当然这跟他心中的“恨”有关。否则,国民党位于台北市中山南路旁,“总统府”正对面的中央党部大楼,一样是运用执政党的特权低价取得的,陈水扁为何不撤销其土地登记,并拆掉国民党新建的大楼,反而是在忸怩作态,声言不发给执照之后,仍然力排众议,发给执照?

    于是,蒋纬国的别墅在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被台北市建管处拆除。“宪法”保障人民财产的权利,摧折在陈水扁的“恨”意下。事后,蒋家进行“刑事诉讼”等法律行动,陈水扁面临败诉后,还私下展开与蒋家进行和解,归还土地等动作,其中究竟动用多少市民纳税钱来赔偿蒋家,各方说法不一,但以赔偿作为秘密和解的条件,是肯定的事实。

    有趣的是,蒋纬国的公子蒋孝刚事后把土地分成三份,一份自己保留,两份出售后,买主竟然可以向市府请领合法的建照盖房子。其标准只凭陈水扁的爱与恨而已。

    到了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陈水扁宣布将“总统府”前的介寿路更名为“凯达格兰大道”,“总统府”前广场定名为“凯达格兰广场”。美其名为重视原住民,其实目的还是在怀恨“介寿”两字。

    再过来就是解决掉“士林官邸”,这已是蒋家在台北市的最后象征,陈水扁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宣布,三个月后市府从“总统府”收回士林官邸,同时要在这里举办大型飙舞活动。他要利用单纯的年轻人,用飙舞来践踏蒋家,来发泄他心中对蒋家的恨。

    陈水扁还说:“李登辉再坏,也比蒋介石、蒋经国父子好些。”(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访问美国所言。)

    虽然陈水扁口口声声说,这些对蒋家的动作象征威权的瓦解,而实际上,陈水扁在做这些动作时,蒋家的威权早已是过眼云烟。所以,陈水扁的动作不但没有象征威权的瓦解,反而是象征着一个新威权的诞生。

    此外,陈水扁的“恨”还发挥在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以及台北市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的身上。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间,陈水扁强调郝柏村住宅有占用台北士林复兴桥拓宽用地,约三十多坪,是“大特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刻处理,全力执行。而台北市新工处也表示,其占用道路用地部分已完成土地征收,并于一九九六年度办理地上物补偿。

    相对照于陈水扁对郝柏村用地征收的急急如律令,关于李登辉“总统”重庆南路官邸后方,占用巷道达三百多坪的围墙,陈水扁不但不执行拆除,还通过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的审议,以变更地目的方式,将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废巷,由巷道用地变更为住宅区,不让市民通行,牺牲了小市民的行路权。

    陈水扁对郝柏村和李登辉的“恨”、“爱”分野,表露无遗。

    胡致中在陈水扁心中的恨也是难以消除的,他曾经“依法”数度传讯陈水扁市长,陈水扁不理他,他还发拘票准备拘提市长,硬是要阿扁上法院,搞得陈水扁很不痛快。

    于是,陈水扁逮到了胡致中在台北金华街宿舍家里有违建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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