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卖人头的土著
判断,是在穿靴子。
真是奇怪,这种不能让别人看见自己穿靴子的礼仪,一定是一种由野蛮向文明过渡时期的礼仪。
魁魁格既不是毛毛虫,也不是蝴蝶,他的进化还没有完成,是个尚未毕业的学生。因为纯粹的野蛮人是不在乎当不当着人的面穿靴子的,可一个文明的人也不会钻到床底下去穿靴子的。
他从床底下爬出来时,帽子歪了,靴子好像也没穿好,走起来一瘸一拐的。
窗户上没有窗帘,街道又很窄,对面的人是很容易看见这屋子里的一举一动的。
魁魁格戴着帽子穿着靴子却光着身子,这太有点失礼仪了。
我请他先穿上裤子再去洗脸。可魁魁格却并不洗脸,他只洗胸口、胳膊和手!
他穿上了背心,把肥皂打在了脸上,看样子要刮胡子了。令人吃惊的是,他拽过那枝标枪来,退掉木把儿,抽出刀鞘,在靴子上来回蹭了几下,然后就三步两步奔到墙边,照着那面小镜子猛劲儿刮起脸来。
噢,魁魁格啊,你可太让人吃惊了。不过想一想,也有他的道理。那标枪头儿是钢制的,锋刃犀科,作此用途,完全可以胜任。
洗漱完毕,他套上他宽大的水手服,拎着他的标枪,志得意满地走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