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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大意义,反正依他看,这家大酒店平日里都是这个样子的。

    克莱德怀着敬畏和惊异的神情,直瞪着两眼,扫视了一下,然后想起了斯夸尔斯这个名字,这才到“楼梯底下”写字间去找他。克莱德右边有一座两侧黑白相间、分成两段的宽大楼梯,拐了个大弯,一直通往二楼。在这两段楼梯之间,一望可知就是酒店办公室,因为里面有很多职员。不过,在最近的这段楼梯后面,紧挨他刚才擦身而过的那面墙,有一只高高的写字台,那里站着一个年纪跟他差不离的年轻人——此人身上穿了一件缀着许多黄铜钮扣的茶色制服,头上是一顶丸药盒子似的圆形小帽,贴住耳边歪戴着,显得很帅的样子。这会儿他正拿着铅笔,忙着往一本摊在面前的簿子上登记。此外还有几个同他年龄相仿的小伙子,穿着跟他同样的制服,有的坐在他身旁的一只长条凳上,也有的来来去去,有时候拿着一张纸片、一把钥匙,或是一张什么便条之类,跑回来交给了此人,然后坐到了长条凳上,显而易见在听候下一次吩咐,看样子,用不了多久就要轮到的。那个穿制服的年轻人站在一只小写字台后面,台上有一部电话机,几乎不断在嗡嗡响。他一听清楚来电要求,就按按他面前那只小铃,或者喊一声“上来一个”,于是,长条凳上坐着的头一个侍者马上应声往前走去。这些侍者一听完吩咐,就急冲冲从这边或那边的楼梯上楼,或者直奔某一个出口处或是某一部电梯。整日价都看得见他们陪送客人,手里提着皮包和手提箱,或者拿着大衣和高尔夫球棒之类东西。还有一些侍者去了不一会儿就回来了,两手托着盛放饮料的盘子,或是拎着小包之类东西,正要送到楼上的某一个房间去。要是他运气好,能被这么一家大酒店录用,赶明儿差遣他去干的,显然,就是这一类活儿吧。

    何况这里一切都是那么轻快活泼,生气勃勃,因此,他心里真巴不得自己走运,能在这里找到一个职位。不过,他果真能这样走运吗?斯夸尔斯先生又在哪儿呢?他走到小写字台旁那个年轻人跟前,开口问道:“请问您我该上哪儿,才找得到斯夸尔斯先生?”

    “这会儿他正好来了,”那个年轻人一面回答说,一面抬起头来,用他那双敏锐的灰眼睛打量着克莱德。

    克莱德朝他指点的方向定神一看,见到一个约莫二十九岁,或三十岁的人正在走过来。此人矫健活泼,显然见过不少世面。他身材颀长,思路敏锐,面孔瘦削,衣服穿得齐齐整整,克莱德见了,对他不仅印象很深,而且马上感到畏缩——真是好一个精明鬼啊。他的鼻子又长又细,眼睛很尖锐,还有他的薄嘴唇,尖下巴。

    “刚才打这儿走过的那个披着苏格兰格子呢围巾、花白头发的高个儿——你看见了没有?”他停下来就问写字台跟前那个助手。那个助手点点头。“得了,他们告诉我,说他就是兰德雷尔伯爵。他是今儿早上刚到,随身带着十四只大箱子和四个仆人。好气派!原来他是苏格兰一个大人物。不过,我听人说,他出外旅行,是不用这个名字的。他在这儿登记的是布伦特先生。你看见过那种英国佬派头吗?他们当然是顶呱呱,头一流,嗯?”

    “你说得对!”他的助手恭顺地回答说。

    直到此刻,他才侧过身来,瞥了克莱德一眼,不过依然没有理睬他。倒是他的助手走过来,帮帮克莱德的忙。“那个年轻小伙子,正在那儿,等着要见您呢,”那助手向他作了说明。

    “是你要找我吗?”领班斯夸尔斯转过身来问克莱德,看了一下他那套蹩脚衣服,同时又把他上下仔细端详。

    “是杂货店里那位先生对我说的,”克莱德开始说话了,其实,他不大喜欢他面前那个人的派头,不过,他一定要设法让对方尽可能对他留下好印象。“——这是说,他说我不妨问问您,我能不能在这儿找到一个当侍应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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