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瘦的洋烛”及其他—读鲁迅
儿?喝够了水,不安分起来了吗?”庄周与司命谈起生死:生就是死,死就是生……又是庄周梦蝶、是庄周做梦成蝶还是蝶做梦成庄周那一套。司命不耐烦,决心想戏弄一番庄周,马鞭朝草蓬中一点,一颗骷髅变成一个汉子跑了出来,而司命搁下庄周一人,自己隐去了。那汉子赤条条一丝不挂,见庄周竟一口咬定庄周偷了他的包裹和伞,无论庄周怎么辩解,汉子就是不依,庄周说:“慢慢的,慢的,我的衣服旧了,很脆,拉不得。你且听我说几句:你先不要专想衣服罢,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王瓜茄子赤条条。……”云云,不知胡诌一些什么。汉子根本不承认自己已死了数百年——这绝不可能,故当庄周说让司命还他一个死时,他竟说:“好,你还我一个死罢。要不然,我就要你还我的衣服,伞子和包裹,里面有五十二个圜钱,半斤白糖,二斤南枣……”庄子说:“你不后悔?”“小舅子才反悔!”——注意这一句,这大概是一句北方话,其世俗气息、生活气息浓郁到无以复加。(《起死》)
令我们仰止的精神之山、之父,只这一句话——虽还不是出自他口,但因他是与说这种语言的人(鬼)对话,也就一下被打落到平庸的日常情景中而顿时成了一大俗人,并且还是一个颇为可悲的俗人。
中国文学关心世俗、好写世俗当然不是从鲁迅开始的——小说本出自市井,胎里就带有世俗之痕迹、之欲望,但将神圣加以俗化,不知在鲁迅先生之前是否还有别人,即使有,大概也不会像鲁迅写得如此到位,又如此非同一般的。
鲁迅无论是写《故乡》、《祝福》、《阿Q正传》、《肥皂》、《兄弟》之类,还是写《非攻》、《采薇》、、《理水》、《起死》之类,都以俗作为一种氛围,一种格调。俗人、俗事,即便是不俗之人,也尽其所能将他转变为俗人——越是不俗之人,鲁迅就越有要将他转变为俗人的欲望。俗人、俗事,离不开俗物。因此,鲁迅常将炸酱面、辣椒酱、大葱、蒸干菜这些平民百姓的食品写入作品。这些食品之作用,绝不可以小觑,乌鸦肉的炸酱面一旦被提及,我们就再也无法进入“红楼”的高雅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高贵了。一碗炸酱面从何而来的改变雅俗的力量?食色性也,食是人的生活的一个基本面,这个基本面反映着人的生存状态。这就是好莱坞的电影在呈现贵族生活时为什么总是要将许多镜头留给豪华大厅中的早餐或葡萄美酒夜光杯之晚宴的原因。
鲁迅的行为,用今日之说法,就是解构神圣——用调侃的方式解构。中国八十、九十年代文学的某些品质,在鲁迅那里就已经存在着了,只不过当时的批评家未能找到恰当的批评言辞罢了。需指出的是,鲁迅之作与今日之痞文在实质上是很不相同的。首先,鲁迅在将一切俗化时,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清冷与傲慢。他是一种居高临下的俯视,俗在他而言,并非一种品质,而是一种兴趣,更确切的说法是,俗是他的一种对象——被嘲弄的对象。通过嘲弄,他达到了一种优越感流过心头乃至流遍全部肉身的愉悦。俗不是他融入其中——更不是他乐于融入其中的状态,而是他所看到的、激起了他嘲弄之欲望的状态。在看这些作品时,我们总能隐隐觉得,鲁迅抽着烟,安坐一旁,目光中满是智慧与悲凉。
中国当下文学的俗化(痞化),则是作者本身的俗化(痞化)作用的结果。而在构思之巧妙、语言之精绝、趣味之老到等艺术方面,当下文学与鲁迅之间就更见距离之遥遥了。
鲁迅为什么将一切俗化?可从鲁迅对现实、对传统文化的态度等方面而找到解释,但还应该加上一条:鲁迅出身于一方富庶人家,但他从小所在,却是在汪洋大海般的俗生活图景之中。此种情景,周家大院外无处不在,甚至也随着家佣们带进大院,鲁迅熟悉这一切,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