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一九六九~一九七三
她说话总是慢悠悠的,总是字斟句酌。
我们面对面坐着。中间一张红色塑料桌,桌上放有一个满满装着烟灰头的纸杯。从高高的窗口如鲁本斯的画一般射下的阳光,在桌面正中间画出一条线,将明暗截然分开。我放在桌上的两手,右手在光照中,左手在阴影里。
一九六九年春天,我们都正二十岁。休息室给我们这些穿着新皮鞋、夹着新讲义、脑袋里灌满新脑桨的新生挤得再无插足之地,身旁始终有人因碰撞而互相埋怨,或互相道歉。
“那根本算不上城市。”她继续道,“有一条笔直笔直的铁路,有个车站。车站不成样子,下雨天司机恐怕都看不见。”
我点了下头。尔后两人一声不响地茫然看着在光照中摇曳不定的香烟烟雾。
“车站月台上总有狗从这头走到那头。就这么个车站,明白?”
我点点头。
“出了站,有块小小的交通岛,有汽车站,有几家店铺……店铺都傻呆呆的,一直走过去就是公园。公园有一架滑梯、三座秋千。”
“沙坑呢?”
“沙坑?”她慢慢想了一会儿,然后确认似的点下头,“有的。”
我们再次陷入沉默。我把燃到头的香烟小心地碾死在纸杯里。
“那座城市真个无聊透顶!建造那么无聊的城市到底出于什么目的呢?无法想象!”
“神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的。”我试着说了一句。
直子摇摇头,一个人笑了起来。那是成绩单上清一色A的女大学生常有的笑法。笑得活像里边的波斯猫。
她消失后那笑也没消失,在我的心里留了很久,不可思议。
对了,无论如何我都想见见月台上跑来跑去的狗。
四年后,一九七三年五月,我一个人找到那座车站,为了看狗。为此我剃了胡须,扎上半年没扎的领带,换上科尔多瓦新皮鞋。
我从车上——从只有两节眼看就要生锈的凄凄惶惶的车厢的市郊电气列车上——下来,最先扑鼻而来的是令人怀念的青草气息,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郊游气息。五月的风一如往昔从时间的远方阵阵吹来。若扬起脸侧耳倾听,甚至可以听见云雀的鸣叫。
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坐在车站长椅上,以无奈的心情吸了支烟。清早走出宿舍那兴冲冲的劲头已经荡然无存,似乎一切不过是同一事情的周而复始而已。永无休止的dé jàvu且重复一次恶化一次。
以前有一段时间,我曾跟几个朋友横七竖八地挤睡在一起。天亮时有人踩我的脑袋,道一声对不起,随即传来小便声。周而复始。
我松了松领带,嘴角仍叼着香烟,用尚未合脚的皮鞋底咔嚓咔嚓使劲地蹭水泥地面,目的是为了减轻脚痛。痛倒是没那么厉害了,却持续带给我一种乖戾感——就好像身体被另外分成了几部分。
狗没出现。
乖戻感……
时不时有这种乖戻感,感觉上就像硬要把两块种类不同且夹带碎片的嵌板拼在一起似的。每当这时,我总是喝威士忌躺下。早上起来情形愈发不可收拾。周而复始。
睁眼醒来,两侧有双胞胎女孩。同女孩睡觉虽说以前经历过几次,但两侧睡有双胞胎女孩毕竟头一遭。两人把鼻尖触在我两肩,很惬意似的睡个不醒。一个十分晴朗的周日清晨。
一会儿,两人几乎同时睁开眼睛,毛手毛脚地穿上脱在床下的衬衫和蓝牛仔裤,不声不响地在厨房煮咖啡,烤面包片,从电冰箱里拿出奶油摆上餐桌。动作甚是训练有素。不知名的鸟儿落在窗外高尔夫球场的铁丝网上,机枪般叫个不止。
“贵姓?”我问两人。醉意仍未消失,弄得我脑袋像要胀裂。
“不配有名有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