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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哟,思齐》。

    碰到我记得的部分,便随之哼唱。

    “你还真记得不少。”雪钦佩似的说。

    “那当然。过去我也和他同样喜欢听流行音乐。整天抱着收音机不放,攒零花钱去买唱片。摇滚乐——当时以为天底下再没有比它更美妙的东西了,一听就忘乎所以。”

    “现在呢?”

    “现在也还听,还是有我喜欢的,但不至于倾心到背得下歌词的地步,不像过去那样激动。”

    “为什么?”

    “为什么呢?”

    “告诉我。”雪说。

    “大概是因为好的不多吧。”我说,“真正好的少之又少。真正好的不多,流行音乐也是。听一个小时收音机至多能听到一支好的。其余统统是大批量生产的垃圾。但过去可设想得这样认真,听什么都觉得开心。年轻,时间多的是,又没谈恋爱。哪怕再无聊的东西,再细小的事体,都可以用来寄托自己颤抖的心灵和情思。我说的你可明白?”

    “多多少少。”

    迪尔·布易金茨的《跟我一起来》响起旋律,我跟着唱了一会。“挺无聊吧?”我问。

    “不,还可以。”她说。

    “还可以。”我重复道。

    “现在还没谈恋爱?”雪问。

    我认真思考片刻。“这问题很难回答。”我说,“你有喜欢的男孩子?”

    “没有,”她说,“讨厌的家伙倒多得躲都躲不及。”

    “心情可以理解。”我说。

    “还是听音乐开心。”

    “这心情也可理解。”

    “真的理解?”说着,雪眯缝起眼睛,怀疑地看着我。

    “真的理解。”我说,“人们称之为逃避行为。那也无所谓,由人们说去好了。我的人生是我的,你的人生是你的。只要你清楚自己在寻求什么,那就尽管按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别人怎么说与你无关。那样的家伙干脆喂大鳄鱼去好了。过去在你这样年纪的时候我就这样想,现在也还是这样认为,或许因为我作为一个人还没有成熟,要不然就是我永远正确。我弄不明白,百思不得其解。”

    基米·吉尔曼唱起《甜蜜蜜的小屋》。我从唇间吹着口哨,驱车前行。路的左侧,雪白的原野横无涯际。“小小木造咖啡屋,蒸馏咖啡香如故。”——一支好歌。1964年。

    “喔,”雪说,“你好像有点与众不同,别人不这样说?”

    “哪里。”我否定道。

    “结婚了?”

    “一次。”

    “离了?”

    “嗯。”

    “为什么?”

    “她离家跑了。”

    “真的,这?”

    “真的。看中了别的男人,就一起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可怜。”她说。

    “谢谢。”

    “不过,你太太的心情似乎可以理解。”

    “怎么个理解法儿?”我问。

    她耸耸肩,没有回答。我其实也并非想听。

    “嗯,吃口香糖?”雪问。

    “谢谢。可我不要。”

    我们关系稍有改善,一块儿唱起“沙滩男孩”的《冲浪USA》。挑简单的唱,如“inside-outside-U.S.A”等,但很惬意。还一起唱了《救救我,琳达》。我还不至于百无一能,不至于是斯克尔基老大爷。这时间里,雪花渐渐由大变小。我开回机场,把车钥匙还给租借服务处,然后把行李办了托运,30分钟后登上机舱。飞机总共晚了5个小时才起飞。起飞不久,雪便睡过去了。她的睡相十分姣好妩媚,仿佛用现实中所没有的材料制成的一座精美雕像,只消稍微用力一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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