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文言典籍
,是全不真,如《竹书纪年》(原为战国时魏国史书,晋初出土,佚,宋以后人伪作)和《杂事秘辛》(明杨慎假托汉人作);有小的,是部分不真,如杂篇《让王》《盗跖》等四篇,一般承认是伪作,《韩非子》前两篇《初见秦》和《存韩》也是这样,一般认为不是韩非所作。还有一种情况,是书的内容颇有可取,只是究竟为何人所伪托,却不能十分清楚,如《列子》(旧题列御寇撰)和《西京杂记》(一说刘歆作)就是这样。此外,还有阴错阳差的情况,如郦道元为《水经》作注,引书很多,有时述明出处,也常常不提出处,后代人读《水经注》,碰到是引文而不述明出处的,如大家都熟悉的《三峡》(引自盛弘之《荆州记》),就以为一定是作者的手笔,其实不是,这不是作者有意作伪,而是疏忽。另一种阴错阳差是张冠李戴,如欧阳修的词集(书名不一)里收了一些冯延巳《阳春集》里的作品,这不是盗窃,是后代编书人疏忽。作伪,一般是在先秦、两汉下功夫,因为书以古为贵。但也有较晚的,如《南渡录》假托南宋初年的辛弃疾,《心史》假托南宋末年的郑思肖就是。读文言典籍,真伪问题非常复杂,确定真伪不容易,确定为伪作以后,评定其史料价值也不很容易,这牵涉到辨伪的专业知识,不宜于多说。这里只是想说明,就是我们所能见到的文言典籍的一点点残余,由货真价实方面要求,还不能不打些折扣。
9.1.3正变
正,指著作的本来面目;变,指著作或多或少有了改动,不是本来面目。以为例,战国时期曾经定稿,其后历代受到尊重,抄,刻,读,研究,应该说是受到稀有的爱护,可是汉人传授,不同的家数,字句不尽相同,可证是有了改动;并且,如《乡党》篇的“色斯举矣”,意义不明,有人推断“色”是错字,更可证今传本已经不是本来面目。保存最完好的尚且如此,其他就可想而知,几乎可以说,时间不很近的著作,世间流通的,没有一种是定稿时的本来面目。其实,就是相当近的,如,作者蒲松龄曾有定稿的手写本(只发现半部),与青柯亭刻本对勘,文字不尽同,这显然是刻书人作了改动。能够维持本来面目的大概只有稿本(现在有影印办法,不难看到)和作者自刻本,可惜为数不多。传世本不能维持本来面目,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残缺,二是改动。原因也可以相应地分为两类。残缺是来自各种变故,上面第9.1.1节曾经谈到。改动的情况比较复杂。一种是想恢复本来面目的改,就是校勘。因校勘而改,有可能改对了,但也有可能改错了。一种是传抄的改。有刻本以前的著作,靠抄写流传。抄,低手可能略识之无,最容易认亥为豕,因而不能不错;高手有高手的毛病,有时会随己意修改,甚至化繁为简。其结果是传抄次数越多,距离本来面目越远。有了刻印办法,情况会好一些,但一再翻刻,也会出现校勘和传抄那样的问题(明朝人刻书常常任意删改),因而也就难于保存本来面目。
变动大小,一般说是由时间和书的性质决定。就时间说,是越古越厉害,有了刻本以后,尤其到明清,情况就好多了。就书的性质说,是声名小的比较厉害,地位高的,如正史、大名家的文集之类,情况就好得多。至于变动的情况,那是五花八门,一言难尽(详见有些目录的解题)。这里想由重到轻,举一点点例。一种是“辑佚”。原书早已散失,可是其他书,如《文选》注和《太平御览》之类,常常引用它的语句,于是可以把这些都搜集来,编在一起,成为同名的一本书。清朝人喜欢做这个工作,如马国翰有《玉函山房辑佚书》,收书六七百种之多,都是这样拼凑的。当然,这样辑成的书只是名同,与原书的实况是距离很远的。一种是“残缺”。这是原书还有,只是不全了。先秦两汉著作,这种情况很多,如《管子》原为八十六篇,今传本缺十篇;应劭《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