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
动,它以思考、推理、相信、怀疑等方式来处理它所得到的各种单一感官概念,因此产生了洛克所谓的‘思维’(reflection)。所以说,他认为感觉(sensation)与思维是不同的,我们的心灵并不只是一具被动的接收器,它也会将所有不断传进来的感觉加以分类、处理。而这些是我们需要当心的地方。”
“当心?”
“洛克强调,我们唯一能感知的事物是那些‘单一感觉’。例如,当我吃一个苹果时,我并不能一次感知整个苹果的模样与滋味。事实上,我所接到的是一连串的单一感觉,诸如它是绿色的、闻起来很新鲜、尝起来脆又多汁等。一直要等到我吃了许多口之后,我才能说:我正在吃‘苹果’。洛克的意思是,我们自己形成了一个有关‘苹果’的‘复合概念’。当我们还是婴儿,初次尝到苹果时,我们并没有这种复合概念。我们只是看到一个绿色的东西,尝起来新鲜多汁,好吃……还有点酸。我们就这样一点一滴地将许多类似的感觉放在一起,形成‘苹果’、‘梨子’或‘橘子’这些概念。但根本上,使我们得以认识这个世界的所有材料都来自感官。那些无法回溯到一种单一感觉的知识便是虚假的知识,我们不应该接受。”
“无论如何,我可以确定这些事物便是像我们所看到、听到、闻到和尝到的一般。”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谈到这点,我们就要讨论洛克尝试解答的第二个问题。刚才他已经回答了‘我们的概念从哪里来?’这个问题。现在他的问题是:‘这世界是否真的就像我们所感知的那样?’答案并不很明显。因此,苏菲,我们不能太早下定论。一个真正的哲学家绝不会遽下定论。”
“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呀!”
“洛克将感官的性质分为‘主要’与‘次要’两种。在这方面他承认受到笛卡尔等大哲学家的影响。所谓的‘主要性质’指的是扩延世界的特质,如重量、运动和数量等等。我们谈的是这类特质时,我们可以确定我们的感官已经将它们加以客观地再现。但事物还有其他特质,如酸或甜、绿或红、热或冷等。洛克称它们为‘次要性质,。类似颜色、气息、味道、声音等感觉并不能真正反映事物本身的固有性质,而只是反映外在实体在我们的感官上所产生的作用。”
“换句话说,就是人各有所好。”
“一点都没有错。在尺寸、重量等性质上,每个人都会有一致的看法,因为这些性质就存在于事物本身之内。但类似颜色、味道等次要性质就可能因人而异,因动物而异,要看每个人感觉的本质而定。”
“乔安吃柳丁时,脸上的表情跟别人在吃柠檬时一样。她一次最多只能吃一片,她说柳丁很酸。可是同样的一个柳丁,我吃起来却往往觉得很甜、很好吃。”
“你们两个人没有谁对,也没有谁错。你只是描述柳丁对你的感官所产生的作用而已。我们对颜色的感觉也是一样。你也许不喜欢某种色调的红,但如果乔安买了一件那种颜色的衣服,你最好还是不要加以批评。你对颜色的体验与别人不同,但颜色的本身并没有美丑可言。”
“可是每一个人都会说柳丁是圆的。”
“是的,如果你面前的柳丁是圆的,你就不会‘以为’它是方的。
称会‘以为’它是甜的或酸的,但如果它的重量只有两百克,你不会‘以为’它有八公斤重。你当然可以‘相信’它重达几公斤,但如果这样的话,你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呆子。如果你同时要几个人来猜某东西的重量,那么一定会有一个人的答案比较接近。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数目。罐子里豌豆的数量要不就是九八六个,要不就不是,动作方面也是一样。一辆汽车要不就是正在移动,要不就是在静止的状态。”
“我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