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篇
田,累守令不能决,恭为平理曲直,皆退而自责,辍耕相让。亭长从人借牛而不肯还之,牛主讼于恭,恭召亭长敕令归牛者再三,犹不从。恭叹曰:“是教化不行也。”欲解印绶去,掾吏泣涕共留之,亭长乃惭悔,还牛,诣狱受罪,恭赏不问。于是吏人信服。
又《刘宽传》曰:典历三郡,温仁多恕,常以为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己,终不加苦。每行县,止息亭传,辄引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见父老,慰以农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训。人感德兴行,日有所化。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礼记曲礼篇》曰:人生十年曰幼,学。
又《内则篇》曰: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学书计,朝夕毕幼仪,请肄简谅。十有三年,学乐,诵诗,舞勺。成童,(郑注云:成童十五以上。)舞象,学射御。
《尚书大传》曰:古之帝王者必立大学小学,使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十有三年始入小学,见小节焉,践小义焉。年二十,入大学,见大节焉,践大义焉。
树达按:《说文》云:义,己之威仪也。《大传》文之小义大义,义皆威仪之义。
《大戴礼记保傅篇》曰: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傅,束发而就大学。卢辨注云,束发谓成童。
《白虎通辟雍篇》曰: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大学何?以为八岁毁齿,始有识知,入学,学书计。七八十五,阴阳备,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大学,学经术。故《曲礼》曰:“十年曰幼,举。”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
树达按:古人十岁学书计与幼仪,十三学《乐》、诵《诗》矣。孔子十有五而始志于学,不过晚乎?寻《述而篇》云:“志于道。”《里仁篇》云:“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一再言志道,不言志学。此独言志学,不莒志道者,孔子之谦辞,实则志学即志道也。
又按:《内则》云:“十年,出就外傅,学书计。”《大戴记》则云:“八岁出就外傅。”《白虎通》亦云:“八岁学书计。”又《尚书大传》云,“二十入大学”,《大戴记》、《白虎通》则皆云十五入大学,彼此互异者,十年、二十年,举成数言之。八岁与十五,举实数言之:文似异而实同也。古人云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三十、二十亦皆举成数言之,不必截然三十、二十也。本章下文所云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亦如此,不必过泥也。
三十而立。
《礼记内助篇》曰:二十而冠。始学礼,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
《泰伯篇》曰:立于礼。《季氏箫》曰:不举礼,无以立。《尧曰篇》曰:不知礼,无以立也。
《左传昭公七年》曰:孟僖子病不能相礼,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树达按:三十而立,立谓立于礼也。盖二十始学礼,至三十而学礼之业大成,故能立也。
四十而不惑。
《子罕篇》曰:知者不惑。又见《宪问篇》。
《孟子公孙丑上篇》曰:公孙丑问曰:“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如此,则动心否乎?”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动心。”
树达按:孔子四十不惑,尽知者之能事也。孟子四十不动心,尽勇者之能事也。孔孟才性不同,故成德之功亦异矣。
五十而知天命。
《述而篇》曰: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树达按:此盖孔子四十以后之言。《易》为穷理尽性以至命之书,学《易》数年,故五十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