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秦可卿被告发之谜(下)
得很细,只能选取改编者认为是最主要的,粗线条地加以表现。所以不少人对的印象就是一个“宝黛悲剧”。跟我讨论的这位红迷朋友,他对就有个思维定势,他满脑子除了调包计、黛玉焚稿、宝玉哭灵啊,他没别的,你说别的,他就不耐烦,甚至责问:你讲这些,算是讲吗?我反过来问他,我提到的这些文字,都是曹雪芹写在书里的呀,难道曹雪芹不该写下这些吗?分析这些文字,怎么会不是讲呢?当然,一本书各人有各人的读法,谁也勉强不了谁,他就那么看待,对此我也很尊重;但是我也希望他尊重我,尊重我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在这些讲座里经常举出一些以往人们很少注意到,甚至红学界也很少涉及到的里面的一些所谓过场戏,一些没有在各回回目中概括到的内容,但这毕竟是的正式文本啊,不是总有人说,研究不要脱离它的文本吗?我很细致地来分析它里面的文字,正是紧扣文本啊,强调“文本”的人士,为什么要“叶公好龙”呢?我认为,有些一般人认为是过场戏的文字,其实都不是可有可无的过场戏,这都是一些不可或缺的文字,传递着非常重要的信息。像第七十五回开头所写的,就应该非常重视。
它写的什么呢?写尤氏在荣国府,她办完一些事,就要到上房去,要到王夫人那儿去。这时候,她身边的仆人,就悄悄劝告她说,你不要去。为什么不要去?那仆人说:“才有甄家几个人来,还有些东西,不知是什么机密事。”这时就出现这么个情况,气氛不对头,甄家来了一些人,带东西来了。于是尤氏想起来,贾珍看了邸报——邸报就是当时官方所发布的,给所有官员看的,类似现在内参的东西,上面会有一些朝廷的重大事件,一些皇帝的指示,一些案件什么的,这种东西叫邸报——说甄家犯了罪,现今抄没家私,调取进京治罪。而且底下仆人,还跟尤氏反映:“才来几个女人,气色不成气色,慌慌张张的,想必有什么瞒人的事也是有的。”你懂这是在干嘛吗?寄顿财物,就是说,小说里面写到,江南甄家被查抄了,被查抄以后,这些人就到贾家来寄顿财物。知道吧?这是违法的,这是皇帝不允许的。但是甄家、贾家,他们之间的关系,那实在是择不开,所以贾家就帮甄家藏匿这些东西,就出现了这样惊心动魄的情节。所以尤氏一想,那就别到王夫人那儿去了,就回避了。后来又写王夫人到贾母面前,因为这样的事,你不能不跟老祖宗汇报啊。王夫人就跟贾母说,甄家出了事,被抄家什么的,贾母就不爱听,当然不爱听,心情很不好。后来贾母大意就是说,咱们就别说这些,咱们该怎么乐,咱们还怎么乐,咱们过咱们自己的快活日子,于是故事就继续往下流动。曹雪芹这样写,脂砚斋又批,脂砚斋的批语,正好批在咱们心上。我看到这儿,我就想,怎么这儿说的是甄家的事呢?真奇怪!影影绰绰写了一个甄家,似乎甄家也就是贾家,仿佛一个在镜子里头一个在镜子外头,不好坐实的,怎么这儿就写甄家出事了呢?脂砚斋批语也是这么说:“奇极!此曰甄家事!”什么意思?就是你这个作者,真亏你想得出来,你把这样的事栽到甄家头上,愣告诉读者说是甄家的事!你这样处理素材,不是很奇怪吗?他们两个之间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批语因此也就很调侃。
曹雪芹什么用意?他就是要把真实生活当中,曹家在乾隆三年所遇到的,跟自己家关系很密切的这些亲戚,傅鼐家、福彭家,遭到皇帝打击的情况,含蓄地投射到小说里面去。他想来想去,在小说里面,你要说有什么人家出事的话,只能够把甄家挑出来,把这个情节安在甄家头上。所以脂砚斋等于跟他讨论,说你这样一个写法,合理不合理啊?“奇极,此曰甄家事!”但曹雪芹他就是这么写,现在我们读的文本就是这样。这就是因为在乾隆三年,曹家后台很硬的、地位很高的两家亲戚都出了问题,有一家还特别惨,傅鼐就入狱了,虽然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