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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云作者痴”——代译序
我们在可以很容易地找出对这段经历的详细描述,不过鞋油店换成了“默德斯通——格林伯公司。”当我们读到小大卫发现自己要和米克·沃克尔和白粉、土豆为伴时,他深感痛苦,泪水掉进了他洗瓶子的水中,这时,我们联想到作者的经历时,怎么不为之心动、落泪?我记得,当译到这一段时,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写下去,泪水几次把稿纸打湿。我觉得我听到了那个孩子心底的呻吟——和嘶喊不同,这呻吟拨动了人心底的细弦,使其颤抖,就像眼看一株弱小的嫩芽在暴虐中无力挣扎,自己却无能为力又不能不看一样地让人心碎。幼小心灵受的创伤比饥馑、疾病、甚至夭亡还可怕,狄更斯深深认识到了这点,他在后来做了努力,想用笔来创造美好的人际关系,温情脉脉的家庭生活,但往往效果不佳,而他自己的生活也因这创伤演绎了一段又一段悲剧,这些都已由批评家们作过介绍了。不幸的童年却又成了狄更斯的一笔财富,他不仅因此了解了伦敦下层社会,还以其经历为素材写成了这部深受读者喜爱的——尽管许多批评家持有这样或那样的意见。

    如前所述,这部小说中有许多查尔斯·狄更斯的“自我”,所以虽然狄更斯反对人们把这本书说成他的自传,而研究狄更斯的学者仍将其作为主要资料来源。了解了狄更斯的童年后,我们也对这本书的创作素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本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狄更斯的童年,可是却有一点明显与狄更斯生世不符,那就是大卫出生时已丧父,九岁时又丧母。而狄更斯写这部书时(一八四九年动笔,一八五一年完成),其父母均健在。在狄更斯的小说中,偶或会有完整的家庭,但决不会有正常的家庭关系;在他的小说中,主人公往往是孤儿。也许这正是他心底深处对父母不满而生的反感,借书来做反抗。而在这本里,孤儿就更多了——主人公,萝莎·达特尔,玛莎,特拉德尔特,爱米丽,斯梯福兹,尤来亚,安妮·斯特朗,爱妮丝,朵拉,甚至大卫的母亲克拉拉·科波菲尔,还有那个忠心耿耿的汉姆,他们不是幼年便父母双亡就是失父或失母,都在不完整的家庭中长大。

    在狄更斯笔下,这个世界上的正常家庭关系变成很珍希的、甚至是不存在的了。孤儿们在这样一个变幻无常的世界上需要什么?当然是安全感和被爱的感受。在狄更斯笔下,给能予孩子安全感、能给予爱护的、能教诲儿女的全不是父母,而是父母之外的人,如在中的皮果提先生,姨奶奶等。总是有这样的人物给孤儿提供一个避难所,让无助的孤儿能在那里栖身、得到教育、得到爱抚。

    弗洛依德对非常感兴趣,并因这本书而对书的作者“深感钦敬”,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本书对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做了很出色的表现。狄更斯本人也许根本不像h·D·劳伦斯那样意识到潜意识里的对父亲的反抗和对母亲的依恋,但读这本书,我们可以深深感到:活着的父亲几乎都不是好父亲,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断送儿女前程;而活着的母亲尽管也都不是好母亲,但她们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她们善良,尽管她们不是那么有学识。大卫的婚事就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证明。大卫爱朵拉,就因为后者和他母亲一样也是一个好看而没头脑的大娃娃,她和他母亲的优点一样,缺点也相同,所以成了大卫心目中母亲的替代。后来,爱妮丝出现,更多地取代了一个有理智、高智力的父亲地位。因为狄更斯不自觉地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溶入了写作,他一直希望得到母亲多多的关注和爱抚,也希望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严肃认真、有责任感的家长。

    所以,从人物关系处理方面来看,我们可以说也集中表现了查尔斯·狄更斯对家庭的看法和理想,无不留下悲惨童年的烙印。

    写这本书之前,狄更斯已写出七部长篇和许多中短篇,成为一个声誉很高的作家了(这就难怪书中的大卫看来也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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