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第一次放荡
独占一所高高在上的城堡,真乃快事。我把外面的门关上时,总觉得像进了堡垒后扯起绳梯的鲁滨逊·克鲁索呢!衣服口袋里揣着我住处的钥匙,我这样在城里游来游去好不快活。我知道我能约任何人上我这里来,也确信只要我觉得在这里无甚不便,任何人也都会觉得无甚不便。进进出出,来来往往,不需向任何人打招呼,这真是再惬意不过了。我拉铃请克鲁普太太上来时,或她想上来时,她就大喘着气从楼下上来了。于我,这一切都很叫人高兴;不过,我应当说也有时很寂寞。
早晨,特别是晴朗的早晨,令人愉快。白天里,这生活似乎很新鲜,很自在;在阳光下,则更新鲜,更自在。但是,当天色渐转暖时,生活也似乎下沉了。我不知道是什么道理——在烛光下,我很少有快活的时候。那时,我就想有人和我交谈。我想念爱妮丝。我发现,我曾对那个充满微笑的地方寄予过信任,而它现在好像是片空白。克鲁普太太好像离我很远。我想念那个死于烟酒的前辈,我巴不得他还活着,而不用他的死来烦我。
过了两天两夜后,我觉得像在那里住了一年一样,可我却又并不曾显得老相一点,我仍如往常一样为自己年轻而苦恼。
斯梯福兹还没来过,我担心他准生了病。第三天,我较早一点离开博士院,步行到海盖特。斯梯福兹夫人见了我好高兴。她说,斯梯福兹和一个牛津的朋友去看另一个住在圣阿尔班附近的朋友了。她等他明天回。我那么爱慕他,以至我都有些妒忌他的那些牛津的朋友了。
由于她执意留我吃晚饭,我就留下了。我相信我们整天谈的只有斯梯福兹而没有别的什么。我告诉她在雅茅斯他怎么大得人心,他是怎么样令人欢迎的客人。达特尔小姐不住地暗示或神秘兮兮地提问,但对我们在那儿的一切仍十分感兴趣。她老说:“真的吗,可是?”,她频频说这类话,从我嘴里把她想要知道的全掏了出来。她的外貌仍像我初见她时描写的那样,但是这两位女士的应酬是那么令人愉快又那么令我觉得自然,我甚至觉得我有点爱上她了。那天晚上,尤其是夜里走回家时,我不禁几次想:如果在白金汉街有她为伴该多有趣。
早上,去博士院之前,我正在喝咖啡、吃面包卷时——顺便在这里提一下,克鲁普太太用了那么多咖啡,咖啡却还那么淡,这真是叫人吃惊的事——斯梯福兹走了进来,这真叫我无比快乐。
“我亲爱的斯梯福兹,”我叫道,“我开始觉得我永远也见不到你了呢!”
“我到家的第二天早上,”斯梯福兹说道,“就被人强行拉走了。哈,雏菊,你在这里是多么罕见的一个老单身汉呀!”
我怀着不小的自豪感,带他参观我的住处,连食品贮藏室也给他看了。他高度称赞这地方,”我告诉你,大孩子,”他还加上一句说,“我真要把这地方作为我在城里的落脚点了,除非你通知我离开。”
这是一句叫人听了开心的话。我对他说,如果他要等那通知就只有等到世界末日了。
“不过你得吃点早饭!”我摸着铃绳说道,”克鲁普太太可以为你弄点刚煮的咖啡,我可以在这里用一个单身汉使用的平锅为你煎点火腿。”
“不,不!”斯梯福兹说道,“不要拉铃!我不能在这里吃!我马上要和那批家伙中的一个一起吃早饭,他住在考文特花园的比萨旅馆。”
“可你会回来吃晚饭吧?”我说道。
“我不能,说实话。我非常想能,可我·非·得被那两家伙占有。明天一早,我们仨就一起走了。”
“那就带他们来这里吃晚饭吧,”我紧跟着说道。“你认为他们会愿意来吗?”
“哦,他们当然会愿意来,”斯梯福兹说道,“不过,我们会打扰你的。你还是和我们去别的什么地方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