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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远离人世,形单影只,使我非常苦恼,但这儿没有吃人的野兽,没有凶猛的虎狼害我性命,没有毒人的动物和植物,吃下去会把我毒死,更没有野人会把我杀了吃掉。

    总而言之,我的生活,在一方面看来,确是一种可悲的生活;在另一方面看来,却也是一种蒙恩的生活。我不再乞求任何东西级思想家、无政府主义者蒲鲁东的社会改良主义观点及其唯,以使自己过上舒适的生活,我只希望自己能体会到上帝对我的恩惠,对我的关怀,使我时时能得到安慰。我这样提高了自己的认识,就会感到心满意足,不再悲伤了。

    我来到岛上已很久了。我从船里带上岸的许多东西不是用完了,就是差不多快用完了或用坏了。

    前面已经提到过,我的墨水早就用完了,到最后,只剩下一点点。我就不断加点水进去,直到后来淡得写在纸上看不出字迹了。但我决心只要还有点墨水,就要把每月中发生特殊事件的日子记下来。翻阅了一下日记,发现我所遭遇的各种事故,在日期上有某种巧合;如果我有迷信思想,认为时辰有凶吉,那我一定会感到无限的惊诧。

    首先,我前面已提到过,九月三十日,是我离家出走来到赫尔去航海的日子;我被萨累的海盗船俘虏而沦为奴隶的日期,也正好是同一天。

    其次,我从雅茅斯锚地的沉船中逃出来的那天,也正是后来我从萨累逃跑的那天,同月同日。

    我诞生于九月三十日;正是二十六年之后的这一天,我奇迹般地获救,流落到这荒岛上。所以,我的罪恶生活和我的孤单生活,可以说开始于同一个日子。

    除了墨水用完之外,"面包"也吃完了。这是指我从船上拿回来的饼干。我饼干吃得很省,一天只吃一块,维持了整整一年多时间。在收获到自己种的粮食之前,我还是断了一年的面包。后来,我可以吃到自己的面包了。对上帝真是感激不尽,因为,正如我前面所说的,我能吃到面包,真是奇迹中的奇迹!

    我的衣服也开始破烂不堪了。内衣我是早就没有了,剩下的就是从水手们的箱子里找到的几件花格子衬衫,那也是我舍不得穿而小心保存下来的。在这儿,大部分时间只能穿衬衫,穿不住别的衣服。还好在水手服装里有大约三打衬衫,这帮了我的大忙。另外,还有几件水手值夜穿的服装,那穿起来就太热了。虽然这里天气酷热,用不着穿衣服,但我总不能赤身裸体吧。即使我可以不穿衣服,我也不想这样做;这种念头我连想都不愿想一下,尽管岛上只有我孤孤单单一个人。

    我不能赤身裸体当然是有理由的。这儿阳光炽热,裸体晒太阳根本就受不了,不一会太阳就会把皮肤晒出泡来。穿上衣服就不同了,空气可以在下面流通,这比不穿衣服要凉快两倍。同时,在太阳底下不戴帽子也不行。这儿的太阳,热力难当,直接晒在头上,不一会儿就晒得头痛难熬。但如果戴上帽子,那就好多了。

    根据这些情况,我便开始考虑把那些破衣服整理一下。我所有的背心都已穿破了,所以我得做两件背心,布料就可以用水手值夜的衣服拆下来,再加上一些别的布料。于是我做起裁缝来。其实,我根本不懂缝纫工作,只是胡乱缝合起来罢了。我的手艺可以说是再糟也没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勉强做成了两三件新背心,希望能穿一段时间。至于短裤,我直到后来才马马虎虎做出几条很不像样的东西。

    我前面提到过,凡是我打死的野兽,我都把毛皮保存起来,所谓野兽,我指的是四足动物。我把毛皮用棍子支在太阳下晒干,有的被晒得又干又硬,简直没有什么用处了;但有的倒还合用。我首先用这些毛皮做了顶帽子,把毛翻在外面,可以挡雨。帽子做得还可以,我就又用一些毛皮做了一套衣服,包括一件背心和一条长仅及膝的短裤。背心和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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