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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间,显然在那儿等候某个人的到来,不一会儿,那个人果然出现了;看样子她的年纪比那些女孩子的年纪都要大,戴一顶宽边软帽,穿一件浆洗得发硬的细纱长衫,手里拿着两本书。

    这个人克莱尔很熟。他不敢肯定她是不是看见他了;虽然她是一个没有过错的女孩子,但是他希望她没有看见自己,这样就不必上前去同她打招呼了。他决心不去同她打招呼,因此认定她没有看见自己。那个年轻的姑娘名叫梅茜·羌特,是他父亲的邻居和朋友的独生女儿,他的父母心里也暗暗盼望将来有一天他能够娶了她。她精通唯信仰主义的理论和《圣经》教义,现在显然是来上课的。但是克莱尔的心又飞到了瓦尔谷中那一群感情热烈和生活在盛夏气候中的异教徒身边了,想起了她们的玫瑰色双颊上的美人痣,其实那是沾上的牛粪形成的;他特别想起了她们中间最热情奔放和情意深重的那一位。

    他是由于一时的冲动而决定回爱敏寺的,因此他事先并没有写信告诉他的母亲和父亲,不过他希望能够在吃早饭的时候到家,在他的父母还没有出门去教区工作之前见到他们。他比预计的时间到得晚了些,那时父母已经坐下来吃早饭了。一看见他走进门来,坐在桌子边的一群人都跳起来欢迎他。他们是他的父亲、母亲,大哥费利克斯牧师,他现在已经是附近郡里一个镇上的副牧师了,正好请了两个礼拜的假回家。他的另一个哥哥卡斯伯特也是牧师,他还是一个古典学者,剑桥大学一个学院的院长和董事,现在从学校回家度假。他的母亲头上戴一顶软帽,鼻梁上架一副银边眼镜,他的父亲还是从前的样子,貌如其人,热心、诚恳、敬仰上帝,他有点儿憔悴,大约六十五岁的年纪,苍白的脸上刻满了思想和意志的印迹。从他们的头上看过去,墙上挂着安琪尔姐姐的画像,她是家中最大的孩子,比安琪尔大十六岁,嫁给一个传教的牧师到非洲去了。

    在最近二十年里,老克莱尔先生这样的牧师都差不多在现代人的生活里消失了。他是从威克利夫、胡斯、马丁·路德和加尔文一派传下来的真正传人,福音教派中的福音教徒,一个劝人信教的传教士,他是一个在生活和思想方面都像基督使徒一样简朴的人,在他毫无人生经验的年轻时候,对于深奥的存在问题就拿定了主意,再也不许有别的理由改变它们。和他同时代的人,还有和他一派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极端的人;同时在另一方面,那些完全反对他的人,看到他那样彻底,看到他在倾注全部的热情运用原理时对所有的疑问都弃之不顾,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毅力,也不得不对他表示尊敬佩服。他爱的是塔苏斯的保罗,喜欢的是圣约翰,恨得最厉害的是圣詹姆斯,对提摩西、提多和腓力门则是既爱又恨的复杂感情。按照他的理解,《新约全书》与其说是记载基督的经典,不如说是宣扬保罗的史书——与其说是为了说服人,不如说是为了麻醉人。他深深地信仰宿命论,以至于这种信仰都差不多成了一种毒害,在消极方面简直就和放弃哲学一样,和叔本华与雷奥巴狄的哲学同出一源。他瞧不起法典和礼拜规程,却又坚信宗教条例,并且自己认为在这类问题上是始终如一的——这从某方面说他是做到了的。有一点肯定如此,那就是他的诚实。

    在瓦尔谷,他儿子克莱尔近来过的是自然的生活,接触的是鲜美的女性,得到的是美学的、感官的和异教的快乐,假如他通过打听或者想象知道了,按他的脾性对儿子是会毫不留情的。曾经有一次,安琪尔因为烦恼不幸对他的父亲说,假如现代文明的宗教是从希腊起源的,不是从巴勒斯坦起源的,结果可能对人类要好得多;他的父亲听了这句实实在在的话,不禁痛苦万分,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这句话里面会有干分之一的真理,更不用说会认识到里面有一半的真理或者是百分之百的真理了。后来,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儿子狠狠地教训了好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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