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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表情。

    夏尔·格朗台先生,二十二岁的漂亮青年,这时恰与土里土气的内地人形成古怪的对比。他的贵族气派引起了他们的反感,这倒也罢了,他们还要对他的举止言误研究一番,以便取笑。这一点,需要作些说明。二十二岁的青年人还稚气未脱,不免有些孩子气。也许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会像夏尔·格朗台那样不知深浅。几天前,他的父亲要他到索缪的伯父那里去住几个月。巴黎的格朗台先生那时可能想到的欧叶妮。夏尔有生以来第一次来内地,他的想法是要到内地来显示显示时髦青年的quot;帅quot;气,以自己的阔绰让县城里的人自渐形秽,从而在当地首开风气,引进巴黎生活中的新意。归根到底一句话,他要在索缪比在巴黎花更多的时间刷指甲,在衣着方面有意极端讲究。其实有些漂亮的小伙子有时还存心不修边幅好显得更潇洒。所以夏尔带来了巴黎最漂亮的猎装,最漂亮的猎枪,最漂亮的长刀,最漂亮宾刀鞘;也带来了一件件做工精致至极的背心:灰的、白的、金壳虫色的,金光闪闪的,镶水钻的,云纹缎的,叠襟的,叉领的,直领的,翻领的,从上到下有扣的,全副金纽扣的;还带来了当时风行的各种硬领和领带,名牌布伊松的两套服装和面料极其细软的内衣,以及公子哥儿使用的各种小东西,其中包括一个玲珑剔透小文具盒。那是女人中最可爱的女人——至少他认为如此——,一位名叫安奈特的阔太太送给他的。她现在正陪着丈夫在苏格兰旅游,烦闷不堪,为了消除某些嫌疑,目前不得不牺牲个人的幸福,好在他随身携带了非常漂亮的信笺,可以每隔半个月就给她写一封信。总而言之,巴黎浮华生活的全套行头,他尽可能都带全了;从开始决斗用的马鞭到结束决斗用的刻工精细的手枪,凡一个游手好闲的青年在上流社会混日子所必备的各色器具,他应有尽有。父亲嘱咐他独自出门,节俭为要,所以他就包了一辆轿式驿车,还庆幸那辆特地定做的轻巧舒适的轿车不致在这次旅行中弄坏,因为他是准备用它明年六月到巴登温泉去与自己的心上人,高贵的安奈特太太相会的。夏尔计划在伯父家会见上百名客人,到伯文的森林去围猎,在伯父家过上庄园主的生活;他到索缪城打听格朗台,只是为了打听去费洛瓦丰怎么走,没有想到伯父就住在城里;等他知道伯父就住在城里,他想当然地认为仍父家必定是堂皇的楼房。初次到伯父家,总得体面些才行,不论住在索缪或弗洛瓦丰,衣着方面必须般配,所以他的旅行装束力求漂亮、讲究,用当时人们形容一件东西或一个人美得无可挑剔的口头禅来说,叫最可人疼了。在图尔,他叫理发师把他那一头美丽的栗壳色的头发重新烫过;他还换了一件衬衣,系一条黑缎领带,再配上圆边硬领,把他那张笑眯眯的白净脸蛋衬托得更讨人喜欢。一件只扣上一半纽扣的旅行外套裹住细腰,露出里面一件高领羊绒背心,羊绒背心里面还有一件白背心,怀表随便地塞在衣袋里,短短的金表链固定在一个扣眼上。灰裤子的扣子开在裤腰两边,边缝用黑丝线绣出图案,更显出款式的漂亮。他风度翩翩地挥动着手杖,刻花的金手柄丝毫没有减弱灰色手套的新颖风采。他那顶鸭舌帽更是雅致上乘。只有巴黎人,只有上流社会的巴黎人才能打扮得这样繁缛而不贻笑大方,使种种无聊的服饰和点缀搭配得很协调,再加上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气派,真有一股腰里掖着手枪,怀里拥着美人,自怀百发百中的绝技的青年人的帅劲儿。现在,你若想真正了解索缪人和巴黎青年彼此间的诧异,完全看清这风度翩翩的不速之客,在这灰溜溜的客厅里,在构成家庭场景的这些人中间,投射何等强烈的光芒,那你就想象一下克吕旭叔侄的模样吧。他们三人都吸鼻烟,早已悄在乎鼻涕邋遢,不在乎衬衣前襟上斑斑点的黑色烟渍,领口皱皱巴巴,褶裥发黄显脏;软绵绵的领带系上不久就歪歪扭扭得像根绳子。他们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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