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11)
从这天起,尼西姆·贝尔纳先生每日必定来此用午餐,从不间断(就好似某个供养着一位女配角的人,每场必到,这位女配角极具个性,只不过还期望她心目中的德加来扶植罢了)。尼西姆·贝尔纳先生兴致冲冲,在餐厅里注视着那位少年的一举一动,视线一直跟随着他射向远处的景象,那儿,棕榈树下,高高地端坐着女出纳。少年殷勤地忙上忙下,为众人效劳,但自从尼西姆·贝尔纳先生偷养他以来,他对尼西姆·贝尔纳先生反倒服侍得不那么亲热了,也许这位侍童认为,对一位他觉得已受到其充分爱慕的人,没有必要象对其他人一样大献殷勤,或许这种爱慕之情使他恼火,或许他担心事情一旦败露,会因此而丧失其他机会。但是,这种冷冰冰的态度倒赢得了尼西姆·贝尔纳的欢心,因为其中的蕴涵意味深长。可能由于希伯来人的祖传意识的作用,抑或由于对基督教情感的亵渎,他对拉辛剧中的宗教仪式,无论是犹太教还是天主教仪式,尤为酷爱。倘若经历的是《爱丝苔尔》或《阿达莉》的演出场面,他总后悔自己生不逢时,因相隔数个世纪,无幸与作者让·拉辛结识,不能为他的宠儿获得一个更为重要的角色。但是,任何一个作家的笔下都未出现过午餐仪式,他只得满足于与经理及埃梅亲密相处,以便那位“年轻的犹太人”能如愿以偿,得以荣升,当个半拉子领班,或当个真正的领班。他们给他封了个饮料总管的位子。可是贝尔纳先生却强迫他谢绝这个职位,因为他这一来,他就再也不能每天来看着这位小伙子在绿色餐厅奔忙,也不能被他当作外人侍候了。贝尔纳先生从中感受到的乐趣是那么浓烈,以致他每年必来巴尔贝克,且从来不在自己寓所用午餐。对于前一习惯,布洛克认为这只是因为他偏爱这带海岸,对它明媚的阳光,西沉的落日有着诗情画意般的情趣罢了,而后一种习惯,则是一位孤单老翁积习甚深的痼癖。
尼西姆·贝尔纳的亲朋好友们全错了,贝尔纳先生年年必到巴尔贝克,而且拿学究气十足的布洛克夫人的话说,他总爱出外野餐,对其中真正的原因,他们毫无觉察,但说实在的,他们的这种错误有着更为深刻的、但属于第二位的真实性。因为,尼西姆·贝尔纳先生自己也不知道他的留恋和怪癖会渗入什么名堂,他留恋巴尔贝克的海滨,留恋餐厅观海,又养成种种怪癖,以收养另一种类型的年轻舞蹈学员的乐趣,可这类学舞的小耗子,却缺一个德加式的角色,即少一个男仆,可惜侍者们,还都是些姑娘。巴尔贝克旅馆就是一座剧院,他与这座剧院的经理和导演兼舞台监督埃梅——在整个事态中,担任此类角色,职责并不十分明确——维持着极好的关系。他们总有一天要密谋,篡夺一个重要的角色,也许是一个侍应部领班的位置。此间,尽管尼西姆·贝尔纳先生的情趣那么富有诗情画意,尽管他那么沉着冷静地耽于瞑想,但其中确有几分那种嗲里嗲气的男人所具有的特征,这种男人心中有数——比如昔日的斯万——一旦回到上流社会,必与情妇相会。尼西姆·贝尔纳刚一就座,就可看到意中人手端装着水果或雪茄的托盘,出现在舞台上。就这样,每天上午,他先是亲一亲侄女,询问一下我好友布洛克的创作情况,继而将糖放在手掌上,一块块喂给马儿吃,然后便迫不及待,心急如焚地赶至大旅店用那顿午餐。即使家中失火,侄女遭劫,他说不定也照走不误。为此,他深怕伤风感冒,就象恐怕瘟疫,担心因此卧床不起——因他患有疑病——不得不差人请埃梅在用餐之前,派那位年轻的朋友到他府上来。
再说,他也留恋巴尔贝克旅店中那胜似迷宫的甬道、密室、沙龙、衣帽间、贮食间和游廊。由于东方人祖传旧习的影响,他犹爱后宫,每近黄昏出旅馆时,总能发现他偷偷摸摸地把旅馆四周的角角落落探查个遍。
尼西姆·贝尔纳先生甚至不惜闯到地下室去探头探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