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有时是为维护古代法律英勇献身而流的完全无辜的血)能帮助他们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决不会在鲜血前止步。甚至令人奇怪的是,绝大部分这些人类的恩人和创始人都是特别可怕的、杀人如麻的刽子手。总而言之,我得出结论,所有这些人,不仅是那些伟大的,就连那些稍稍越出常轨的人,也就是说,就连那些稍微能提出点儿什么新见解来的人,就其天性来说,必然是罪人,——当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不然,他们就难以越出常轨;而让他们循规蹈距,不越雷池一步,他们当然不会同意,这又是由于他们的天性,而照我看,他们甚至有责任不同意。总而言之,您可以看出,到此为止,我的观点中并没有任何特别新鲜的东西。这些已经在报刊上发表过上千次,人们也看过上千遍了。至于说到我把人分为平凡的和不平凡的两类,那么我同意,这样划分有点儿武断,不过我并没有坚持说,这两类人各有一个精确的数字。我只是相信自己的主要观点。这观点就是:按照自然规律,人一般可以分作两类:一类是低级的(平凡的),也就是,可以这么说吧,仅仅是一种繁殖同类的材料;另一类是名副其实的人,也就是有天赋或天才、能在自己的社会上发表新见解的人。当然,这样的分类,可以无尽止地划分下去,但是区分这两类人的界线却相当明显:第一类,也就是那些材料,就其天性来说,一般都是些保守的人,他们循规蹈距,驯服听话,也乐于听话。照我看,他们有义务驯服听话,因为这是他们的使命,对于他们来说,这完全不是什么有伤尊严的事情。第二类人却都会违法,都是破坏者,或者倾向于违法和破坏,这要根据他们的能力而定。这些人的犯罪当然是相对的,而且有很多区别;他们绝大多数都在各种不同的声明中要求为了更好的未来,破坏现有的东西。但是为了自己的思想,如果需要,哪怕是需要跨过尸体,需要流血,那么在他内心里,凭他的良心,照我看,他可能允许自己不惜流血,——不过这要看他思想的性质和规模而定,——这一点请您注意。仅仅是就这个意义来说,我才在自己的文章里谈到了他们犯罪的权利。(请您记住,我们是从法律问题谈起的。)不过用不着有过多的担心:群众几乎永远不承认他们有这种权利,总是会处决或绞死他们(或多或少地),而且这也是完全公正的,这样也就完成了他们保守的使命,然而到了以后几代,这样的群众又把那些被处死的人捧得很高,把他们供奉起来,向他们顶礼膜拜(或多或少地)。第一类人永远是当代的主人,第二类却是未来的主人。第一类人保全世界,增加人的数量;第二类人则推动世界向前发展,引导它达到自己的目的。无论是这一类人,还是那一类人,都有完全同等的生存权利。总之,我认为他们都有同等的权利,而且——vivelaguerreéternelle⑤,——当然啦,直到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⑥!
①开普勒(一五七一——一六三○),德国著名天文学家,现代天文学的奠基人。
②莱喀古士(纪元前九世纪),古斯巴达的立法者。
③梭伦(约纪元前六三八——约纪元前五五九),古希腊的立法者。
④稀罕默德(约五七○——六三二),伊斯兰教的创始人。
⑤法文,意为永恒的斗争万岁!
⑥见《圣经·新约全书·启示录》:“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启示录》第二十一章,第二节)。这里“新耶路撒冷”的意思是人间的天堂。
“那么您还是相信新耶路撒冷了?”
“我相信,”拉斯科利尼科夫坚决地回答;他说这句话以及继续发表自己这冗长的谈话的时候,他为自己在地毯上选中了一点,一直在看着它。
“您也—也—相信上帝?请原谅我如此好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