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旗下(8)
国内就传过道,因为干别的都不行。他听说地球上有个中国,可是与他毫无关联,因而也就不在话下。自从他的舅舅从中国回来,他开始对中国发生了兴趣。他的舅舅在年轻的时候偷过人家的牲口,被人家削去了一只耳朵,所以逃到中国去,卖卖鸦片什么的,发了不小的财。发财还乡之后,亲友们,就是原来管他叫流氓的亲友们,不约而同地称他为中国通。在他的面前,他们一致地避免说“耳朵”这个词儿,并且都得到了启发——混到山穷水尽,便上中国去发财,不必考虑有一只、还是两只耳朵。牛牧师也非例外。他的生活相当困难,到圣诞节都不一定能够吃上一顿烤火鸡。舅舅指给他一条明路:“该到中国去!在这儿,你连在圣诞节都吃不上烤火鸡;到那儿,你天天可以吃肥母鸡,大鸡蛋!在这儿,你永远雇不起仆人;到那儿,你可以起码用一男一女,两个仆人!去吧!”
于是,牛牧师就决定到中国来。作了应有的准备,一来二去,他就来到了北京。舅舅果然说对了:他有了自己独住的小房子,用上一男一女两个仆人;鸡和鸡蛋是那么便宜,他差不多每三天就过一次圣诞节。他开始发胖。
对于工作,他不大热心,可又不敢太不热心。他想发财,而传教毕竟与贩卖鸦片有所不同。他没法儿全心全意地去工作。可是,他又准知道,若是一点成绩作不出来,他就会失去刚刚长出来的那一身肉。因此,在工作上,他总是忽冷忽热,有冬有夏。在多老大遇见他的那一天,他的心情恰好是夏天的,想把北京所有的罪人都领到上帝面前来,作出成绩。在这种时候,他羡慕天主教的神甫们。天主教的条件好,势力厚,神甫们可以用钱收买教徒,用势力庇护教徒,甚至修建堡垒,藏有枪炮。神甫们几乎全象些小皇帝。他,一个基督教的牧师,没有那么大的威风。想到这里,他不由地也想起舅舅的话来:“对中国人,别给他一点好颜色!你越厉害,他们越听话!”好,他虽然不是天主教的神甫,可到底是牧师,代表着上帝!于是,在他讲道的时候,他就用他的一口似是而非的北京话,在讲坛上大喊大叫:地狱,魔鬼,世界末日……震得小教堂的顶棚上往下掉尘土。这样发泄一阵,他觉得痛快了一些,没有发了财,可是发了威,也是一种胜利。
对那些借着教会的力量,混上洋事,家业逐渐兴旺起来的教友,他有些反感。他们一得到好处,就不大热心作礼拜来了。可是,他也不便得罪他们,因为在圣诞节给他送来值钱的礼物的正是他们。有些教友呢,家道不怎么强,而人品很好。他们到时候就来礼拜,而不巴结牧师。牛牧师以为这种人,按照他舅舅对中国人的看法,不大合乎标准,所以在喊地狱的时候,他总看着他们——你们这些自高自大的人,下地狱!下地狱!他最喜爱的是多老大这类的人。他们合乎标准:穷,没有一点架子,见了他便牧师长,牧师短,叫得震心。跟他们在一道,他觉得自己多少象个小皇帝了。他的身量本来不算很矮,可是因为近来吃得好,睡得香,全身越发展越圆,也就显着矮了一些。他的黄头发不多,黄眼珠很小;因此,他很高兴:生活在中国,黄颜色多了,对他不利。他的笑法很突出:咔、咔地往外挤,好象嗓子上扎着一根鱼刺。每逢遇到教友们,他必先咔咔几下,象大人见着个小孩,本不想笑,又不好不逗一逗那样。
不论是在讲坛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他都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来。他没有什么学问,也不需要学问。他觉得只凭自己来自美国,就理当受到尊敬。他是天生的应受尊敬的人,连上帝都得怕他三分。因此,他最讨厌那些正派的教友。当他们告诉他,或在神气上表示出:中国是有古老文化的国家,在古代就把最好的磁器、丝绸,和纸、茶等等送给全人类,他便赶紧提出轮船、火车,把磁器什么的都打碎,而后胜利地咔咔几声。及至他们表示中国也有过岳飞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