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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来的,也许与法律有关。这是一个典型的30岁左右的红鼻子酒鬼,平常我是最讨厌这种人的,除非有时我对任何人类友好关系都特别敏感。他穿着肮脏的汗衫,宽松的长裤,甚至连个包也没有,只带了一只牙刷和一条手帕。他说我们可以结伴找车。我本来不想同意,因为他看上去就让人厌恶。但我们终于还是一起搭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开的车,到了爱荷华州的斯德特,在那里我们真的陷入了困境。我们站在斯德特火车站的票房前,等着西去的车辆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整整等了五个小时。开始我们彼此谈论着自己,然后讲一些下流的故事,接着就玩起路上的石子,让它们发出各种不同的响声。我们都感到无聊透了,我准备花十元钱去喝啤酒。我们来到斯德特的一个老酒店,他就象自己是在纽约的第9大街上一样喝得烂醉,高兴地大叫大笑;给我讲起他的那些肮脏故事。我都有些喜欢上他了,这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就象后来所证明的那样,而是因为他对待生活有一种热情。我们在夜里又回到了公路旁,当然不会有什么车子经过了,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准备在路边票房的长凳上睡一会,但是可恨的电话铃响个不停,根本无法入睡,外面运货的汽车声也震耳欲聋。我们不知道免费搭车的诀窍,因为以前没有经验,我们看不出哪些车搭上的可能性更大。黎明时分,有一辆开往奥马哈的公共汽车从这儿通过,他一下就跳了上去,加入了那些昏昏欲睡的旅客行列——我为我们两个人付了票钱。他的名字叫埃迪亚,他说认识我的表兄,这样我们就更亲近了,我很希望在这样的长途旅行中有一个象他这样无忧无虑的家伙作伴。

    清晨,我们到了城里的市政厅门前,车窗外一片沉寂,只有灰蒙蒙的晨光中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些式样各异的别致的乡间农舍。突然,我在一家肉铺阴暗的墙边看到了西部的第一个牛仔,他戴着一顶足有十加伦重的大帽子,脚蹬一双德克萨斯大皮鞋,除了穿着之外和东部的那些颓废派青年没有什么区别。一下汽车我们又搭车去了一座美丽的小山丘,这是由密苏里河数十年的冲刷形成的,奥马哈城就座落在山脚下。看着这秀美的景色我们都禁不住赞叹。开车的也是位戴着一顶十加伦重的帽子的阔气的农场主,他告诉我们附近的普拉特峡谷可以和埃及的尼罗河谷相媲美。按他的指点我向远方望去,绿色的树林,清亮亮的小溪,还有翡翠般的茸茸草地一下吸引了我的视线,所以我决定去峡谷。正在这时,遇到了一个小插曲。当我们走到一个交叉路口时,被另一个牛仔截住了。这家伙六英尺高,头戴一顶比较庄重的帽子。他一见我们就迎了上来,问我们谁会开车。当然埃迪亚会开,他有驾驶证,而我没有。这个牛仔有两部车子想开回蒙大拿。他的妻子在格兰特岛,他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开一辆车过去,然后将车交给他妻子。问题是他要往北去,这和我们的计划相悖。但一想我们正好可以开几百英里去内布拉斯加,所以就跳了上去。埃迪亚单独开一辆车,我和牛仔开另一辆车跟在后面。突然,埃迪亚这家伙把速度开到了每小时90英里,车子象箭一样地飞了出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要干什么!”牛仔大叫着在后面猛追,就好象是在进行一场汽车比赛。有一刻我甚至认为埃迪亚是想把这车开跑,因为我知道他想干什么。但是牛仔紧迫不放,在后面猛按喇叭,埃迪亚终于慢了下来。牛仔按喇叭让他停车。“该死的你他妈的开得这么快是想坐牢吗?你不能开慢些吗?”

    “是的,是的,我该死,我真开到90英里了吗?在这么光滑的路面上我的确感觉不到有这么快。”

    “你最好开得慢些,轻松一些,完完整整地到达格兰特岛。”

    “当然,”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亚这会儿很安静,看上去几乎昏昏欲睡。我们向前开了一百英里穿过了内布拉斯加,又越过普拉特山的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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