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的故事
译者:阮一峰
艾米卡.卡拉格还很年轻,也不缺钱,没有物质方面或者非物质方面不切实际的野心,所以看上去没什么能阻止他享受生活。但是这些天来,他慢慢有种感觉,那就是他有点对生活提不起兴趣了。比如, 以前他会贪婪地注视大街上的姑娘,但现在她们激不起他的任何反应,也许现在他还会本能地抬起眼睛看一眼,但马上又无动于衷的垂下,就象好像她们只是匆匆经过身边的一阵风。有一阵子,陌生的城市会让他振奋——他是商人,经常旅行——现在他只感到恼火和困惑 、找不到方向。过去他独自生活,每个晚上经常去电影院,不管放什么电影,他都乐意看。一个人要是老是看电影的话,其实就象在看一部特别长的电影,一集一集,没有尽头:他认识所有的演员,甚至包括特型演员和群众演员,每次都把他们辨认出来,本身就挺好玩的。现在可好,他再回到电影院,所有那些熟悉的脸都变得乏味和呆板、缺乏差别;他厌倦了。
最终,他找到原因了。原来他近视了。眼科医生为他配了付眼镜。从此他的生活改变了,变得比以前有趣一百倍。
每次他戴上眼镜,心里总是有点发抖的。比如他不戴眼镜在电车站的时候,看到周围的一切、人和物都是那样模糊、平庸、陈腐不堪,他就感到非常悲观,仿佛自己正身处一个不断崩溃的世界中,需要摸索前进,身边是快完全腐烂的物体和色彩。但是,当他戴上眼镜,辨认开来的电车的号码时,一切都变了:哪怕是路灯那样最平常的东西都拥有了数不清的细节,每一条线条都清清楚楚,每张陌生人的脸上都出现了各种小标志,没刮尽的胡髭、小脓疱、一怒一颦等等,这些以前从来都看不到;他能认出衣服是什么料子做的,用什么方式织的,衣边上哪道缝破了。观察成了一种乐趣、一道风景;乐趣并不来自特定的目标,单单是“看”这种行为本身就足够了。所以艾米卡.卡拉格会忘了留心电车号码,错过了一班又一班,甚至上错了车。他看到的东西太多了,到最后就象什么也没看到一样。渐渐的,他有点习惯了,开始从头学起哪些是不必看的,哪些是必须看的。
没有眼镜的时候,他在大街上遇到的妇女,对他来说只是些模糊且难以看清的影子,而现在他能分明地看到她们衣服里面虚与实部分的互动,分辨她们皮肤的细嫩,感受她们目光中的友好,他好象不仅仅是在看她们了,而是实际上已经拥有她们了。他会不戴眼镜地闲逛(他并不成天戴着眼镜,以免非必要的用眼,看远处的时候,他才戴),然后,突然一个亮丽的轮廓出现在前方的人行道上。就象本能一样,艾米卡会迅速地从口袋里取出眼镜,架在鼻梁上。这种无选择的猎艳心理经常受到惩罚:那个女人很可能长得象个女巫。因此,艾米卡.卡拉格变得更小心了。如果一个走近的女人,在服装颜色和走路姿态上都无可取之处,粗俗低贱,根本不值得考虑,他就不会戴上眼镜;但是稍后,等她们擦身而过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她身上恰恰有着某种强烈吸引他的东西,也许老天知道那是什么,这时他好象感觉到她瞥了他一眼,似乎是故意的,可能他一出现,她就注意他了,只是他没意识到罢了。现在一切都晚了,她消失在街角、她上了公共汽车、她远远地越过了交通信号灯,下一次他就认不出她了。就这样,通过他对眼镜的需要,他慢慢的学会如何生活。
眼镜为他打开的最新奇的世界还是在夜晚。以前被黑暗和各色光晕笼罩的城市,现在表现出了精确的方位、深浅和远近,以前模糊一团的氖光灯现在可以按字母拼出来。夜晚的美妙还在于白天被透镜消灭的模糊,现在依然保留着:艾米卡.卡拉格有时想要戴上眼镜,然后才意识到他已经戴上了。满足的心理永远赶不上对未知的贪婪;黑暗是种无底的腐殖质,他永远不会倦于挖掘。他走上大街,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