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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清之人情小说
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然鹗所作序,仅言“友人程子小泉过子,以其所购全书见示,且曰,‘此仆数年铢积寸累之辛心,将付剞劂,公同好。子闲且惫矣,盍分任之。’予以是书……尚不背于名教,……遂襄其役。”盖不欲明言己出,而寮友则颇有知之者。鹗即字兰墅,镶黄旗汉军,乾隆戊申举人,乙卯进士,旋入翰林,官侍读,又尝为嘉庆辛酉顺天乡试同考官。其补当在乾隆辛亥时,未成进士,“闲且惫矣”,故于雪芹萧条之感,偶或相通。

    然心志未灰,则与所谓“暮年之人,贫病交攻,渐渐的露出那下世光景来”(戚本第一回)者又绝异。是以续书虽亦悲凉,而贾氏终于“兰桂齐芳”,家业复起,殊不类茫茫白地,真成干净者矣。

    续八十回本者,尚不止一高鹗。俞平伯〔16〕从戚蓼生所序之八十回本旧评中抉剔,知先有续书三十回,似叙贾氏子孙流散,宝玉贫寒不堪,“悬崖撒手”,终于为僧;然其详不可考(《红楼梦辨》下有专论)。或谓“戴君诚夫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与今本不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蒋瑞藻《小说考证》七引《续阅微草堂笔记》)

    此又一本,盖亦续书。二书所补,或俱未契于作者本怀,然长夜无晨,则与前书之伏线亦不背。

    此他续作,纷纭尚多,如,《红楼后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红楼补梦》,《红楼重梦》,《红楼再梦》,《红楼幻梦》,《红楼圆梦》,《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17〕等。大率承高鹗续书而更补其缺陷,结以“团圆”;甚或谓作者本以为书中无一好人,因而钻刺吹求,大加笔伐。但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此足见人之度量相去之远,亦曹雪芹之所以不可及也。仍录彼语,以结此篇: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一书也。……

    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女子?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是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绔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己护短,一并使其泯灭。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束笔阁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俚语村言,敷衍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照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戚本第一回)

    ※ ※ ※

    〔1〕高鹗(约1738—约1815)字兰墅,别署红楼外史,汉军镶黄旗人。曾官内阁中书、翰林院侍读。撰有《高兰墅集》、《月小山房遗稿》。清张问陶《赠高兰墅鹗同年》诗注云:“传奇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今传一百二十回本,其后四十回一般认为系高鹗所续。

    〔2〕刺和珅和珅,清满洲正红旗人,姓钮祜禄氏,字致斋,官至大学士。《谭瀛室笔记》云:“和珅秉政时,内宠甚多,自妻以下,内嬖如夫人者二十四人,即所指正副十二钗是也。”藏谶纬,汪堃《寄蜗残赘》卷九载:“曾闻一旗下友人云:‘为谶纬之书’。相传有此说,言之凿凿,具有征引”,并谓曹雪芹因撰,其后代遭“灭族之祸,实基于此。”明易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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