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喜欢写作,然后赚到了钱(代序)
包下六张桌子,邀请同为畅销作家的好友谭恩美、约翰·格里逊参加,也给他们一张免费的请帖。他诚恳呼吁“在所谓‘通俗小说’与所谓‘严肃文学’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然而,以《大火》(Great Fire)一书赢得该年度小说奖的七十二岁老作家雪莉·赫札德(Shirley hazzard),却不买这位五十六岁小老弟的账,不但告诉美联社记者,自己从没读过斯蒂芬·金的小说,还当着九百位来宾的面,老实不客气地说:“就算给我们一份当前最畅销的书目,我也不认为我们会从中得到更多满足。”“我们的这些爱好是严肃的,我们有自己的直觉、个性,我们知道自己该读些什么。”
在可预见的将来,“通俗”与“严肃”之间的文学战争,只怕要再继续相持下去。斯蒂芬·金还看得到,但未必还会去趟浑水,与人对骂。毕竟,他已挣得他最想要的那一块功碑,对老校长有交代了。就一位终身致力写作,花了三十年功夫,写出四十本小说和两百个短篇小说,作品被翻译成三十三种语言,发行三亿本,被誉为“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斯蒂芬·金作品”的作家,要说这不是“终身成就”也实在太牵强了。诚如“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主席鲍德温(Neil Bald Midnight,1990)序言里的这段话,也显得更有意义了:
我依然喜欢好故事,爱听好故事,也爱讲好故事。你也许知道(或在乎),也许不知道(或不在乎),我出版这本和下面两本书,赚了大钱。如果你在乎,那你也应该知道,在“写”(riting)这件事上,我并没有得到一文钱。正如其他自发性的事情一样,写作本身是超乎金钱之外的。钱当然是好的,不过在创作时,你最好不要太去想钱。这种想,只会让创作过程便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