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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那无疑是当着安迪的面,唾弃他辛辛苦苦换回来的一切。

    于是我开始在休假时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小镇,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刚刚开始融化,天气也刚暖和起来,棒球队北上展开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时候,口袋中都带着一个罗盘。

    我想起了安迪说的话:在巴克斯登镇北边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边有一面石墙,石墙底部有一块石头,那块石头和缅因州的牧草地一点关系也没有,那是一块火山岩玻璃。

    你会说,这还真是愚蠢的行为。像巴克斯登这样的乡下地方,会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说不定比这还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见得认得出来,因为我可能没有看到那块黑色的火山岩玻璃,或更可能的情况是,安迪把那块玻璃放进口袋里带走了。

    所以我同意你的话,我这些举动还真是愚蠢行为,毫无疑问。更何况对一个假释犯来说,这趟旅行无疑是一大冒险,因为不少牧草地上都竖着“不许践踏”的牌子。你要是误踏进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着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阴在混凝土墙中敲敲打打,也同样傻。不过既然我现在不再是监狱里那个什么都弄得到手的万事通,只是个跑腿打杂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让我暂时忘掉出狱后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寻找安迪藏钥匙的石头。

    所以,我经常搭便车来到巴克斯登,走在路上,听着鸟叫,看着潺潺流水,查看融雪后露出的空瓶子——全都是无法退瓶、没用的瓶子。我不得不遗憾地说,比起我入狱之前,现在的世界似乎变得挥霍无度——然后继续寻找那片牧草地。

    路旁有不少牧场,大多数都立刻可以从名单中删除。有的没有石墙,有的有石墙,方向却不对。无论如何,我还是在那些牧草地上走走,在乡下走走很舒服,在这些时候,我才感受到真正的自由和宁静。有一次,有条老狗一直跟着我,还有一次,我看到了一头鹿。

    然后到了四月二十三日,即使我再活个五十八年,都永远忘不了这一天。那是个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着走着,在桥上垂钓的男孩告诉我,这条路叫老史密斯路。这时已近中午了,我打开带来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块大石头上吃起来。吃完后,小心把垃圾清理干净,这是爸爸在我和那个男孩差不多年纪的时候教我的规矩。

    走到大约两点钟左右,在我左边出现一大片草地,草地尽头有一堵墙,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湿的草地上,走向那堵墙。一只松鼠从橡树上唠唠叨叨地斥责我。

    距离墙端还有四分之一的路时,我看见那块大石头了。一点也不错,乌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缎子一样,是不该出现在缅因州牧草地的石头,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种想哭的感觉。松鼠跟在我后面,依然唠唠叨叨。我的心则怦怦跳个不停。

    等我情绪稍稍平复后,我走向那块石头,蹲在它旁边,用手摸摸它,它是真的。我拿起石头,不是因为我认为里面还会藏着任何东西,事实上我很可能就这么走开了,没有发现石头下的任何东西。我当然也不打算把石头拿走,因为我不认为我有权利拿走石头,我觉得把这块石头从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盗窃罪。不,我只不过把石头拿起来,好好摸摸它,感觉一下它的质地,证明这块玻璃石头的确存在。

    我看着石头下的东西许久、许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脑子得花一点时间,才能真正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下面赫然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胶袋中,以避免弄湿。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齐的字迹。

    我拿起信封,把石头放回安迪和他已过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

    <i>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那表示你也出来了。不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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