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乎我每完成一项浩大的工作后,瓦斯桶中残留的燃料都刚好足够我写一篇中篇小说。最早完成的《尸体》写于《午夜行尸》之后,《纳粹高徒》则是《幽光》完成后,花了两个星期写成(《纳粹高徒》写完后,我精疲力竭,停笔了三个月);写在《再死一次》就绪之后,《呼—吸—呼—吸》则是四个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烧的凝视》写竣之后动笔。
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过,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评估,为什么呢?因为每个故事都在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之间——虽不是非常精确,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诉你:即使最大胆的作家,碰到二万五千到三万五千字这个数目,也会心惊胆跳。我们很难明确划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说还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数来界定,不过当一个作家写出近二万字的东西时,他知道这已经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样的,如果他写的故事超过四万字,就比较接近一篇小说。但是,在二万字以下与四万字以上这两块较明确的区域之间是个模糊地带,作家写到这个地方时,才猛然发觉自己来到小说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带——“中篇小说”。
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说并没有什么不对;当然,马戏团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没什么不对,只是在马戏团以外的世界里,你就难得看到这类人;我的意思是,伟大的中篇小说很多,可是传统上总是只能在类型小说迷的小众市场上销售(这还是客气的说法,比较不客气、但更正确的说法是:几乎乏人问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说卖给《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麦可仙恩推理杂志》,或把中篇科幻小说卖给《惊愕》、《类比》等杂志,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说杂志》。讽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说也有市场:前面提过的《科幻小说杂志》是其中一个例子,《阴阳魔界》是另外一个例子,其他还有许多原创恐怖小说的选集,例如由双日书屋出版、葛兰特编辑的“幽影”系列。
但是对于只能用“主流”二字来形容的中篇小说(这个形容词和“类型”一样令人沮丧)……就市场性而言,你的麻烦可大了。你忧愁地看着自己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的手稿,打开一瓶啤酒,在脑中听到一个很重的外国腔问道:“先生,您好,欢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飞机,旅途愉快吗?应该还不错吧!先生,欢迎加入中篇小说的行列,我猜您会很喜欢这趟旅程!来根便宜雪茄吧!把脚翘起来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说还会放在这里很久、很久……对不对?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丧。
从前,这类故事真的有市场(他哀叹)——例如《星期六晚邮报》和《柯立尔》、《美国水星》等杂志,不管长篇或短篇故事,都是这类刊物的主要内容。如果故事太长而无法在一期内刊登完毕,他们就会采取连载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当时还没有人想到“浓缩”或“摘要”小说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梦波丹》尤其喜欢这种糟糕的做法,你现在可以在二十分钟内读完整本小说),杂志会提供充分的篇幅来刊登小说。我还记得从前我会花一整天在家里等邮差送信,因为最新的《星期六晚邮报》即将出刊,而之前曾经预告本期将刊登雷·布莱德伯利的最新小说,或因为凯伦的连载小说将于本期刊出完结篇。
(那种迫不及待的焦虑心情,让我成为醒目的目标。邮差终于出现了,当他穿着短袖夏季制服、背着邮包、踏着轻快步伐走来,我会在走道尽头等他,身体动来动去,好像急着要上厕所的样子,一颗心简直快跳到胸口。他脸上冷然一笑,递给我一张电费单,其他什么都没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后他于心不忍,终于把《星期六晚邮报》递给我,封面是由洛克威尔所绘、满脸笑容的艾森豪威尔,里面有一篇关于索菲亚·罗兰的报道,还有由派特·尼克松执笔的文章《我说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