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他最偏爱的雇员之一
她是他最偏爱的雇员之一,因为他被她迷住了,因为还他知道,只要她高兴,她随时都可以辞去她的工作。
多米尼克·弗兰肯去纽约东区的公寓里的一个廊底小卧室住了两周。那间屋子有一个天窗,可是没有窗户,要爬五段楼梯而且又没有自来水。她在楼下的一个人员庞大的家庭的厨房里自己做饭吃。她到邻居家串门,傍晚时分坐在安全通道的平台上,还与左邻右舍的小姑娘们去看一毛钱的电影。
她穿一件磨得破破烂烂的短裙和一件宽大的衬衫。正常的外表下那种反常的脆弱使她看起来就像是被这一带的穷困弄得筋疲力尽。邻居们都确信她得了肺结核。但是她的行为举止就如同她在可可家的客厅里一样地沉着和自信。她擦洗她房间的地板,削土豆皮,还在一只装冷水的锡桶里洗澡。她以前从来没做过这些事情,可是她却做得很老练。她天生有表演的才能,这是一种与她的外表极不相称的才能。她并不介意这种新的背景。她对贫民窟不感兴趣,一如她对起居室不感兴趣一样。
两星期结束后,她回到了她的楼顶小屋,它在一个宾馆的顶楼。从她的窗户可以俯瞰中央公园,而关于贫民窟生活的文章则出现在《纽约旗帜报》上。那篇文章文采飞扬,对贫民窟的生活进行了冷酷无情的报道。
她在一次晚宴上听到了这样令人困扰的问题。“亲爱的,你并没有真的写那些事情吧?”“多米尼克,你该没有真的在那种地方住过吧?”“噢,住过。帕默夫人,您在东十二街的那所房子有一条下水道,隔一天堵一次,并且污水横溢,弄得满院子都是。”她回答到。她一边说,一边吊儿郎当地在袖口下转着一只绿宝石的手镯,那东西戴在她纤细的手腕上显得又大又重。“污水在阳光下泛出青紫的颜色,好像一道彩虹。”“布鲁克斯先生,你为克莱瑞奇房地产公司管理的那个地段,所有的天花板上都长出了漂亮的钟乳石呢。”她金发的头颅歪在她那白色栀子花装饰的肩膀上,那单调的花瓣上还闪烁着晶莹的小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