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詩詞的節奏及其語法特點
單位和語法結構的一致性也不能絕對化,有些特殊情況是不能用這個方式來概括的。例如有所謂折腰句,按語法結構是三一三。陸游《秋晚登城北門》:“一點烽傳散關信,兩行雁帶杜陵秋。”如果分為兩半,那就衹能分成三四,而不能分成四三。又如毛主席的《沁園春·長沙》:“糞土當年萬戶侯”,這個七字句如果要採用兩分法,就衹能分成二五(“糞土——當年萬戶侯”),而不能分成四三;又如毛主席的《七律·贈柳亞子先生》“風物長宜放眼量”,這個七字句也衹能分成二五(“風物——長宜放眼量”),而不能分成四三。還有更特殊的情況。例如王維《送嚴秀才入蜀》“山臨青塞斷,江向白雲平”;杜甫《春宿左省》“星臨萬戶動,月傍九霄多”;李白《渡荊門送別》“山隨平野盡,江入大荒流”。“臨青塞”、“臨萬戶”、“隨平野”、“向白雲”、“傍九霄”、“入大荒”,都是動賓結構作狀語用,它們的作用等於一個介詞結構,按二三分開是不合於語法結構的。又如杜甫《旅夜書懷》“名豈文章著,官應老病休”,按節奏單位應該分為二三或二二一,但按語法結構則應分為一四(“名——豈文章著,官——應老病休”),二者之間是有矛盾的。
杜甫《宿府》“永夜角聲悲自語,中天月色好誰看”,按語法結構應該分成五二(“永夜角聲悲——自語,中天月色好——誰看?”)。王維《山居》“鶴巢松樹徧,人訪蓽門稀”,按語法結構應該分成四一(“鶴巢松樹——徧,人訪蓽門——稀”)。元稹《遣行》“尋覓詩章在,思量歲月驚”,按語法結構也應該分成四一(“尋覓詩章——在,思量歲月——驚”)。這種結構是違反詩詞節奏三字尾的情況的。
在節奏單位和語法結構發生矛盾的時候,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語法結構。事實上,詩人們也是這樣解決了矛盾的。
當詩人們吟哦的時候,仍舊按照三字尾的節奏來吟哦,但並不改變語法結構來遷就三字尾。
節奏單位和語法結構的一致是常例,不一致是變例。我們把常例和變例區別開來,節奏的問題也就看清楚了。
(二)詞的特殊節奏
詞譜中有著大量的律句,這些律句的節奏自然是和詩的節奏一樣的。但是,詞在節奏上有它的特點,那就是那些非律句的節奏。
在詞譜中,有些五字句無論按語法結構說或按平仄說,都應該認為一字豆加四字句(參看上文第三章第二節)。特別的後面跟著對仗,四字句的性質更為明顯。試看毛主席《沁園春·長沙》:“看萬山紅徧,層林盡染;漫江碧透,百舸爭流。”又試看毛主席《沁園春·雪》:“望長城內外,惟餘莽莽;大河上下,頓失滔滔。”按四字句,應該是一三不論,第一字和第三字可平可仄,所以“萬”字仄而“長”字平,“紅”字平而“內”字仄。這裏不能按律詩的五字句來分析,因為這是詞的節奏特點。所以當我們分析節奏的時候,對這一種句子應該分析成為“仄——平平——仄仄”,而於具體的詞句則分析成為“看——萬山——紅徧”,“望——長城——內外。”這樣,節奏單位和語法結構還是完全一致的。
毛主席《沁園春·長沙》後闋:“恰同學少年,風化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也有類似的情況。按詞譜,“同學少年”應是平平仄仄,現在用了仄仄平平是變通。從“恰同學少年”這個五字句來說,並不犯孤平,因為這是一字豆,加四字句,不能看成是五字律句。
不用對仗的地方也可以有這種五字句。仍以《沁園春》為例。毛主席《沁園春·長沙》前闋:“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後闋:“到中流擊水,浪遏飛舟。”《沁園春·雪》前闋:“看紅裝素裹,分外妖嬈。”後闋:“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其中的五字句,無論按語法結構或者是按平仄,都是一字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