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社交中的女人
是天下最大的富翁。她不但贪图它们所给予的感官快活,而且有时也贪图它们所带来的感情与理想的价值。这个珠宝是个纪念品,那个珠宝则是个象征物。有些女人把自己变成了一束花,一个鸟笼,有些女人则把自己变成了博物馆,还有一些女人把自己变成了难解的符号。乔吉特·勒布朗在她的《回忆录》中回忆她的青年时代时这样写道:
我总是打扮得像一幅画。有一个星期我想把自己打扮成范·艾克式人物,鲁本斯寓意画中的人物,或者持姆笔下的圣母。我依然可以记得,一个冬日,我穿着镶着银边、用紫天鹅绒做的无袖长袍,穿过布鲁塞尔的马路。我拖着长长的衣裙,不屑将它提起,诚心诚意地让它在人行道上扫动。黄色的裘皮帽子军在我的金发上,但最不寻常的要数我领头上的那颗钻石了。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很简单,是因为我喜欢,是因为这样做会令我觉得我的生活极其超凡脱俗。我越是受到嘲笑,就越是打扮得离奇。由于受到嘲笑,我羞于对我的容貌作出哪怕是最微小的改动。改动是令人感到屈辱的退让……在家可就不一样了。我的模特儿就是高佐利和弗·安吉里克的天使,就是伯恩.琼斯和瓦兹的画中人。我穿的衣服总是天蓝色和金黄色的,折迭的衣裾在我周围飘动。
在精神病院可以发现滥用各种装饰品的最典型的例子。有的女人无法控制自己对珍奇物品和象征性物品的喜爱,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外貌,不顾一切地过分打扮自己。于是小女孩把盛装打扮看成掩饰术,认为它可以把自己变成仙女、王后或花朵;当她戴着花环和缎带时,她认为自己很美,因为她认为自己和这些极美的装饰完全一样。天真的少女迷恋某种衣料的颜色,却未注意到她如土的肤色。在成年艺术家和知识分子当中,也可以发现这种追求花哨的恶癖,她们只迷恋于外部世界,却不去注意自己的容貌;她们对这些古代织物,这些珠宝极其神往,兴致勃勃地为古代中国或中世纪扬幡招魂,对镜子却只给予急促的有成见的一瞥。
人们有时会惊讶地发现,稀奇古怪的装饰甚至深得年纪较大的女人的喜爱:王冠、饰带、绚丽的服饰、奇特的项链;不幸的是,这些东西让她们衰老的容貌变得引人注目。在这些女人当中,许多人已经失去了诱惑力,盛装打扮对她们只不过是消磨时光的一种游戏,这和她们小时候一样。另一方面,风度优雅的女人,若有必要也会追求感官的和审美的快感,但她肯定会让它和她的容貌相般配;长裙的颜色将会有助于表现她的肤色,其剪裁的方式也将会突出或改善她的体型。她所看重的是让自己得到修饰,而不是去修饰她的那些东西。
打扮不仅仅是修饰;我已经说过,它还表明了女人的社会处境。只有妓女才会去专门发挥性客体的功能,因为她除了这样炫耀自己不可能有别的做法;正如桔黄色的染发、古香古色的大花袍子、高跟鞋、浓烈的流行香水味,都是在为她的职业做广告。任何别的类型的女人,若是“打扮得像个街头妓女”,便会受到人们的批评。她的性爱能力同她的社交生活是结合在一起的,因而显然在人们面前只应当显得庄重。但是,还应当特别指出,庄重决不意味着穿着呆板。女人过分明显地迎合男性的欲望固然令人厌恶,但拒绝这种欲望也是不足称道的。人们会以为她想当个男人,或可能是个同性恋者;或者她想标新立异,无疑是个怪物。
她要是拒绝接受她的性客体角色,就是在向社会挑衅,就也许是个无政府主义者。只要她不想标新立异,那么就必须保持女性气质。根据习俗,裸露痛和适度的举止可以达成妥协;有时胸脯是“正派女人”必须遮掩的,有时甚至连足踝也必须遮掩起来;有时少女可以突显自己的勉力,以吸引可能的求爱者,而已婚女人则要完全放弃对自己的修饰,许多农村文化就是这样要求的;有时少女却必须穿上薄薄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