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妓女
大乐意即使用她,又不付分文了,有些嫖客还想在她身上满足他们的虐待欲望。在几年前的马德里,法西斯分子的纨绔子弟在寒冷的夜晚把妓女扔到河里,借以取乐;在法国,出去寻欢作乐的大学生们有时把女孩子带到农村,夜里让她们赤身裸体地留在那里。为了得到钱,并避免受到粗鲁的对待,妓女需要一个男人。他也给予她精神上的支持:“别一个人那么卖命地干,别对这工作那么操心,否则你会吃不消的,”有人说。她往往和他相爱;由于爱情,她才投身于这种工作,或者才为它辩护。在她的环境里,男人极其优越于女人,这给某种爱情宗教带来了好处,这种宗教解释了某些妓女热情地放弃自己的权利的原因。在她的男人的力量与暴力中,这样一个女孩子找到了证明他有男性气质的证据,愈发心甘情愿地服从他。和他在一起,她懂得了嫉妒和折磨,但也懂得了女人陷入情网时的快活。
然而,妓女对她的男人有时只感到敌意和怨恨;但她由于恐惧而仍处在他的淫威之下,因为,如我们在上面援引的故事中所看到的,他始终在控制着她的心理。于是,她很可能在顾客当中选一个情人来自慰。玛丽.泰丽莎写道:
所有的女孩子都有除她们的“朱劳特”之外的情人,我也在其列。他是个水手,一个十分英俊的小伙子。虽然他实际上是个称职的情人,但我仍不能和他结合在一起,不过我们是好朋友。他常和我一起上楼,不是为了做爱而是为了交谈;他说我应当离开那里,那不是我呆的地方。
她们也转向女人。许多妓女都是同性恋者。我们已经特别提到,在女孩子的经历伊始常有同性恋的体验,而且许多人一直和女朋友住在一起。安娜·鲁林认为,德国有20%左右的妓女,似乎是同性恋者。法伊弗尔报告说,监狱里同室的年轻女性常交换情书,信中的口吻十分亲热,末尾署着“始终居于你的”。这些书馆和中学生“如痴如狂”写的书信如出一辙。
后者阅历尚浅,比较胆怯;前者则感情放荡,无论在言辞上还是行动上都是如此。
在玛丽-泰丽莎(她是被一个女人引上道的)的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与令人讨厌的嫖客和专横跋扈的老鸨相比,这个女朋友起着多么特殊的作用:
朱劳特带来了一个女孩子,是个连双鞋都没有的穷佣人。她需要的东西全都要到寄卖店去买,后来她和我一起工作。她非常讨人喜欢,而且她爱女人,所以我们在一起相处得十分融洽。她使我想起了我向那个护士学到的一切。我们常喜欢去看电影,而不是去工作。我很乐意让她和我们呆在一起。
显然,这位妓女的女朋友所扮演的角色,和生活在女人当中的“正派”女人的男情人的角色十分相似:她是寻欢作乐的伙伴,同时也是这样一种人——与她的关系是自由的,无利害冲突的,因而完全是自愿的。妓女,或由于被男人们弄得疲惫不堪,或由于对他们十分讨厌,或仅仅是由于想寻求转移,往往会到另一个女人的怀抱中去寻求放松和快感。不论哪一种情况,我提到的共谋关系(它直接让她们联合起来)在这里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更为有力。
由于她们同人类一半的关系有着商业性质,由于社会总的来说把她们当成贱民对待,妓女之间保持着紧密的团结;她们也许彼此是对手,因而彼此感到嫉妒,恶言恶语,打来斗去,但为了形成一个相反的世界,能够获得做人的尊严,她们深深地感到相互需要。女伴是深受偏爱的知己和见证人;是她将要去鉴赏为勾引男人而准备的服装和发型,但这些东西所引起的后果,本来就是招致别的女人的嫉妒和羡慕。
至于妓女和嫖客的关系,大家的看法很不一致,而且无疑实例也各不相同。人们往往强调,作为自发感情的一种表示,妓女为情人保留了嘴上的吻,并且强调,她认为爱情拥抱和职业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