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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格街血案
色,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咬穿了。心窝上发现一大块瘀伤,分明是膝盖压的。据迪马先生认为,列士巴奈小姐显然被扼死,凶手人数不明。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支离破碎。右腿和右臂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碎得厉害,左肋骨也全是如此。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瘀伤,完全变了色。不知这些伤痕从何而来。只有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大木棒或粗铁棍,要不就是抡起一把椅子或任何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会把人揍成这样。女人使用任何凶器,都不致打出这么重的伤来。证人看见死者时,已经身首异处,而且头颅碎得厉害。喉部分明为锋利凶器所割断——可能是剃刀。

    “亚历山大·艾蒂安,外科医生,和迪马医生一齐给请去验尸。所述与迪马先生供词及意见相符。

    “虽然还传讯了其他几个证人,但并未再获得重要线索。这件血案,就其种种细节而论,实在扑朔迷离,错综复杂,如果真是件凶杀案,这在巴黎还是空前未有的奇案呢。警察当局根本茫无头绪——这种案子实在千载难逢。本案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

    该报晚刊刊载消息道:圣罗克区依然人心惶惶,大为骚动——那幢房子又经仔细搜查,证人也都重新受到传讯,但毫无结果。补白中却提到阿道夫·勒·本已遭逮捕关押的消息——虽然除了该报已经评载过的事实之外,并无丝毫证据足以定罪。

    杜宾对这案子的进展特别感到兴趣,尽管他什么话都没说,至少看来如此。勒·本入狱消息发表以后,他才问我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

    我只能附和巴黎人的看法,认为这是件无头案。看不出有什么法子可以找到凶手。

    “咱们可千万不能光凭一项传讯结果来看待什么破案法子。”杜宾道。“巴黎警察一向以聪明称道于世,其实不过狡猾罢了。他们办起案来,只有目前采用的这种方法。尽管夸口有一大套办法,可是经常用得驴唇不对马嘴,不由叫人想起茹尔丹先生要拿睡衣,以便更舒服地欣赏音乐。他们办案的成绩虽然经常有惊人之笔,可这多半是单靠卖力巴结。碰到这些长处起不了作用,计划就落了空。比方说,维多克(法国名侦探)善于推测,做起事来总是百折不挠。不过,思想没有受过熏陶,侦查时往往过于专心,反而一错再错。他看东西隔得太近,反而歪曲事物真相。说不定,有一两点地看得特别清楚,可是这样,势必看不清问题的全面。有种事就此显得非常奥妙。事实真相不会永远在井底。其实,我倒认为,真正比较重要的知识必定肤浅。事实真相并不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是在抬眼就望得见的地方。这种错误的方式和根源,可以用观察天体来说明。你晃眼看下星星——只消斜眼瞟一瞟,将视网膜的外部对准星星,就可以把星星看得一清二楚,也可以对星光有个最正确的估计,视网膜的外部对微弱光亮的感光力比内部强,因此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星光反而随之微弱。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绝大部分星光实际上就照在眼睛上,可是斜眼一瞟的话,反而能看得更正确。过于认为奥妙,思想反而模糊不清;如果紧紧盯着苍穹,过于持久,过于集中,过于直接,那么连金星也会黯然无光。

    “说到这两条人命案,先深入调查一下,才可以拿出个主意。去私访一番,倒也开心,”(我听了心想这字眼倒用得怪,但嘴里没说什么)“此外,勒·本曾经替我效过劳,我可没忘情。咱们去亲眼看看现场。我认识警察厅长葛某某,他不会不放咱们进去。”

    我们获得了许可,就马上到毛格街去。这条街在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脏得不象样子。我们的寓所离这个区有老长一段路呢,所以赶到那儿,已经快近黄昏了。那幢房子倒一下子就找到了;因为还有不少人站在街对面,毫无目的,不胜好奇地怔怔抬头望着紧闭的百叶窗。这是幢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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